鸽子
弋舟
兰城的中心广场是在两年前投放鸽子的。开始,这一举措进行得不太顺利,在最初的几个月,上千只广场鸽锐减了将近一半。报纸说,除了正常死亡,其中三成鸽子是被车碾死的,另外七成,是被人偷走了。这组数据很让人尴尬,媒体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一段时间的大讨论,市民们由此接受了一次道德教育的洗礼。后来情况慢慢好转了,大家的道德水准有所提高,司机们驶过广场前的马路时,也会自觉地减慢速度,留心过往的鸽子;管理者的经验也丰富起来,除了加强宣传和保护,还比较熟练地掌握了饲养鸽子的技术。这样一来,鸽子们就在兰城的中心广场站稳了脚跟,蓬勃发展,成为兰城一道美丽的风景。
少年的摊位在两年前和鸽子们一同摆在了中心广场。这个摊位来之不易,少年心里知道,母亲为此和广场管理处的人做过怎样的交易。因此,少年一改往日的顽劣,精心投入到摊位的经营上了。这个摊位渐渐成了少年一家的主要经济来源。
今年春天以来,广场上接连发生了两件与鸽子有关的事:
先是禽流感。谁会料到这种风生水起的疾病会影响到兰城这样的内陆城市呢?可是它居然真的影响到了。少年在春天里目睹了卫生防疫人员给广场鸽注射疫苗的盛况。他们如临大敌,戴着口罩和几乎要裹到肩膀上的橡胶手套。他们使用的那种注射器,形状居然像枪一样,只是有一根长长的管子和药水瓶连在一起,这反而让它显得更具杀伤力。卫生防疫人员捕起鸽子,当胸便是一枪,那架势,不像是拯救,像是屠杀。刹那间,广场上动荡起来,鸽子们煽动翅膀的气流像一阵纷乱的风,风中还飞舞着它们挣扎时脱落的羽毛。少年看呆了,这样的场面很让他激动,他觉得有些壮观,内心焦灼而又亢奋。
另一件事是避孕药。广场管理处认为鸽子们的繁殖速度过于快了,两年前他们面对了鸽群“锐减”的烦恼,如今鸽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之下,又给他们带来了“激增”的烦恼。其他问题先不说,现在鸽子们每天产生的大量粪便,就成为了件棘手的事情。总之,广场鸽目前的数量已经超过了管理者的负荷,如果不采取措施,它们必将以令人吃不消的态势繁殖下去。怎样才能控制住鸽子的数量?这可让管理者费尽了心思。起初,他们定期围捕鸽子,把其中的老弱病残统统杀掉,但这种办法收效甚微,因为正本溯源,给他们造成麻烦的其实是那些身强力壮的家伙;此外,还有些小妙计,譬如在鸽子蛋的外表涂上一层油,这样里面的雏鸽会因缺氧而闷死,再譬如,把鸽子蛋摇一摇也可以达到孵不出小鸽子的目的……显然,这些方法太麻烦了。于是,最终方案拿出来了——广场上所有的摊主被集中起来,管理者将捣碎了的避孕药分发给大家。少年被告之,他必须把这些粉末掺进出售的鸽食里。少年坐在春天的广场上,一袋一袋打开自己和母亲辛苦包装好的鸽食,然后用一把小勺将那些粉末添进去。这项工作要在监督下完成,那么多人围在一起干,阳光中飘满了白色的粉尘,它们弥漫着一股微酸的气味,让每一个工作者的内心都忐忑不安。“这可是避孕药啊!”有人颤颤地说。比较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就用卫生纸塞在了鼻孔上。起初游客们搞不懂这堆人是在做什么,等打问明白后,就远远地围观着,并且不时发出些会心的笑声。少年心里慢慢愤慨起来,他开始装一勺骂一声:“妈的,避孕药!”他的口腔里随着骂声也布满了那种微酸的气味,后来,都酸出口水了。
这两件事发生以后,少年对自己的营生突然懈怠起来。他在这个春天变得有些莫名其妙的狂躁。少年觉得在广场上转的这些人都很无聊,他们走来走去,不管是拍照,还是喂鸽子,都有股装模作样的味道。他不再主动兜售商品了,对顾客态度无理,有股没来由的冲劲,经常会和人吵架。少年想,我卖的不过是一些饮料香烟之类的小玩意,没必要对他们毕恭毕敬!他觉得如果自己还像以前那样热情,就是助长了这些人的兴头。
那一天的下午,当那个中年人来到少年的摊位前时,就受到了少年的冷待。中年人要买一袋鸽食。少年冷冷地看着他,爱搭不理的。他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少年依然纹丝不动。中年人摸出了一块钱,放在少年的摊位上,然后,试探着自己动手拿起了一小袋包装好的玉米。他将这袋玉米在少年眼前晃了晃,似乎是在征求少年的意见。少年目中无人地板着脸。中年人自嘲地笑了笑,拿着玉米走了。这桩生意就是这样完成的。少年看着中年人离开的背影,觉得这个人实在讨厌——都什么岁数了,还穿着一条包紧屁股的牛仔裤!
少年对着空中啐出一口唾沫,愤愤地骂一声:
“妈的,避孕药!”
接着,他转过自己的头,向不远处那家时装店望去。
一
祝况弯腰向那只壮硕的灰鸽子抛玉米时,头顶那缕薄纱般的头发就垂了下来。它们从祝况右边的鬓角生长出来,横向覆盖着他光秃的头顶。
一般情况下,祝况会很留意自己的动作,避免让这缕头发飘起来。但是,那只壮硕的灰鸽子让他忘记了谨慎。它似乎很傲慢,总是对祝况抛过来的玉米不屑一顾。这让祝况有些恼火,觉得它的姿态很像已经离去的倪裳——胸脯饱满地挺着,雄赳赳的,一副自视颇高的样子。一旦把这只鸽群中的骄傲者和倪裳联系在一起,祝况忘记谨慎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倪裳是祝况的妻子,刚刚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像一只品种高贵的鸽子,向着幸福和希望飞去了。
所以,祝况抛向那只灰鸽子的玉米就渐渐地有了砸的架式,他在瞄准,让玉米子弹般的发射出去。于是,那缕长发不再安分地贴在脑门上了。
祝况有些狼狈,情绪是在一瞬间紊乱的。他用手把那缕长发撩上去,抬头间,就看到了笑不拢嘴的杨如意。
杨如意站在那间时装店的门前,阳光很好地照耀着她。一旦被阳光照耀,她这类健康的女孩子就焕发出特有的光彩,红扑扑的,很茁壮,很结实,像一枚毛绒绒的桃子。
祝况看着桃子般的杨如意因为自己暴露出的秃顶而笑不拢嘴,就下意识地向她发出了邀请。也许是为了掩饰尴尬,也许阳光下的杨如意散发出的那种稚气对祝况没有什么妨碍,总之祝况笑了一下,对她招手道:
“来,和我一起喂鸽子。”
倪裳是在半个月前飞走的,飞向温哥华,飞向一个小她十多岁的男人。
事情祝况多少是知道些的。这个男人和倪裳家是世交,少年时期有一段在倪家生活的经历,大概也就是在那个时期迷恋上了倪裳。这不奇怪,一个青春期的少年,总是容易迷恋上那些大他们一圈的女人。何况,倪裳又是个容易让少年们迷恋的女人,她饱满,却又小巧,真的是像一只品种高贵的鸽子。那时候倪裳正在和祝况谈恋爱,所以,祝况很容易就成为了这个少年的敌人,每次他去倪家都要留心把自己的自行车存放好,否则出来时,他见到的就有可能是一辆瘪了轮胎的车子。当然,一个少年的敌意,充其量也只能对祝况造成诸如此类的一些小麻烦,他怎么可以威胁到祝况的爱情呢?那个时代的祝况正是蒸蒸日上的时候,著名诗人,文学刊物的主编,这样的头衔,会怕没有爱情?
但是,再次见到这个少年时,他已经是个男人了。他来看望倪裳,从头到脚都对祝况造成某种温和的压迫。令祝况沮丧的不是压迫,倒是那种温和,他温和,是他已经十足的有力了,不需要锐利地去夺取什么和破坏什么,那种仓惶的姿态是他已经不屑的了。倪裳受到了他的邀请,和他一同飞往上海,去见识他在那里的成功。
倪裳在上海的日子里,祝况独自在家,无端地就有些苍老感,突然变得喜欢回忆。他整理出所有的影集,把老照片翻出来一张一张地看,看照片上曾经的自己和曾经的倪裳。后来他发现,“曾经”这个词只适用于自己,对倪裳而言,却是不恰当的。倪裳似乎就没有“曾经”过,她还是她,四十多岁了,依然还是一只名贵小鸽子的模样。照片中的倪裳始终如一地饱满和小巧着。不同的只是,作为照片中的背景,倪裳的身后,从最初的书架逐渐更替为名山大川,更替为酒吧里花火一般灿烂和暧昧的灯光。
倪裳在婚后一直没有生育,但这并不是她永葆青春的原因。是呢,对于一只名贵的小鸽子般的女人,时间也是无能为力的,祝况想,即使倪裳给他生下一群小鸽子,也依然不会有多大的变化。有些女人永远不可败坏,永远以一种姿态存在,而倪裳,就是这样的女人。和这样的女人生活,祝况觉得自己的苍老都被加速了。被倪裳对比着,祝况曾经满头的乌发都以令人悲伤的速度消失殆尽,仿佛被下了咒语,只是为了更好地衬托出倪裳的历久弥新。
倪裳从上海回来,就做下了飞往温哥华的决定。那个男人已经移民过去了,在渡过了将近二十年后,他终于成功地吸引了自己少年时代的女神。
做出离婚的决定,倪裳的态度却并不因此显得恶劣。老实讲,倪裳从来就不是一个态度恶劣的女人。即使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倪裳的神态也是很无辜的那种样子,眼神里有些抱歉,又有些顽皮,一副任凭你发落的光棍劲儿,结果倒令祝况没有了火气。这种状况他们都习惯了,将近二十年的时光就是这么过来的,尽管生活里布满了激荡的暗流,但态度上却从来都是温文尔雅的。于是,尽管祝况心里面百感交集,但是依然很痛快地答应了倪裳的要求。祝况说:
“那就离吧,万一过得不如意,还可以回来的。”
倪裳听了他这话,眼圈红红的把头埋进他怀里。祝况也有一瞬间的感动。处在感动中的两个人渐渐地都有些激动,开始互相亲吻对方,不知觉中,就把身体完全裸露了出来。他们站立着,手拉着手,脸上都浮起酒醉般的酡红,在傍晚昏暗的光线中看着对方。他们就在客厅的沙发上做了爱。事后,倪裳的一只手放在祝况已经隆起的肚子上,轻轻抖动,那些肉就跟着晃起来。然后,她又用手去撩拨祝况那一缕欲盖弥彰的长发,将它们拉直,缠绕在指头上。倪裳是在温柔地检阅着时光碾过这个男人身上后留下的痕迹。
那一刻,倪裳是一只忧伤的鸽子。祝况把头埋进她鸽子一样饱满的胸脯里,沉痛地想,自己已经变得丑陋的身体,只有在倪裳面前,才能毫无羞耻地暴露出来,因为她以爱情的名义见证了这具身体改变的整个过程,但是,从此以后,自己将再也没有勇气让其他女人过目了……
剩下的日子祝况帮着倪裳整理东西,还陪着她和朋友们一一告别。朋友们表现得也很镇定,仿佛祝况只是把一个女儿送到温哥华去。走的那天,祝况打算把倪裳送到机场,但是倪裳坚持自己走,她一下子就哭了,说:
“如果过不好,我可真的回来呢!”
祝况站在自家楼下的花坛前,目送着倪裳钻进出租车里绝尘而去,有一种养鸽人放飞信鸽后的滋味。那是一种品质高贵的鸽子,它飞越千山万水,也会在某个时刻神奇地归来。
祝况的情绪很低落。这很正常。他们杂志的刊号已经变相卖给了北京的一家文化公司,目前,他这个名义上的主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工作,所以他也无法借助工作来排遣坏情绪。下午的时候,祝况看了看表,推测倪裳已经在上海落地了——她和他将在那里汇合,然后一同飞向温哥华——这个时候,那种混合着痛苦和屈辱的怨怼才清晰起来。
祝况从办公室走了出来,走出单位的大门,走进阳光里,来到了中心广场。
春天里的广场如此明媚,鸽子落满了一地,它们在春光下幅度不大地起起落落。旁边有买鸽食的摊子,黄灿灿的玉米装在小袋子里面,一块钱一袋。祝况走到一个少年的摊位前,提出要买一袋鸽食。这个少年非常古怪,他面无表情地盯着祝况。祝况的心思不在这上面,放下一块钱,自己拿了一小袋玉米,离开了这个古怪的孩子。
祝况走出几步,开始一粒一粒聚精会神地将玉米抛向鸽子们。
杨如意已经注意祝况好几天了。时装店生意清淡,尤其在下午这段时间,更是门可落雀——的确,此刻那些鸽子们就是神态自若地在门前来来回回地走着。
无聊中的杨如意只有去看店外的那些鸽子。她注意到这个中年男人,因为他喂鸽子喂得与众不同:一小包玉米,他一粒一粒地抛出去,能够喂一个下午。杨如意在心里猜测这个男人的身份。中专毕业后杨如意做的每份工作都是招呼人的事,餐厅迎宾,公司业务员,售货小姐,每一件都是和人打交道,这培养出了杨如意的眼光,所以她比较准确地判断出了祝况的身份。他是个搞文化的,杨如意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个判断的依据是祝况腿上的牛仔裤。因为在杨如意的经验里,她接触过的几个穿牛仔裤的中年男人,都是搞文化的。这个判断使得后来他们之间的接触变得轻而易举。在杨如意的经验里,一个搞文化的中年男人,相对来说,不那么危险。
所以,当祝况对杨如意发出邀请时,她很轻松地就响应了。
祝况笑了一下,对她招手道: “来,和我一起喂鸽子。”
杨如意走过去,祝况分出一小把玉米给她。真的是怪事:那只顾盼自雄的灰鸽子在一瞬间变得前倨后恭,杨如意抛出的玉米被它接二连三地啄进嘴里,它啄得摇头摆尾,居然有种巴结的态度。
祝况有些诧异,看看身边的这个女孩子,不明白她哪来这么大的面子。
杨如意也很意外。之前她已经充分观察到了这只鸽子的傲慢,于是,现在就有些沾沾自喜。然后玉米就抛得有些忐忑,有些犹豫,举棋不定地弹跳着奔向那只鸽子。它们落下的不是地方,完全没有抵达那只鸽子觅食的范围,然而那只鸽子急匆匆地抢过去,依然把它们啄进了嘴里。
杨如意兴奋了,快乐来临得令人猝不及防。一种混合着自信的奇妙快感支配了杨如意的动作,她的手臂在空中划出漂亮的弧线,一粒粒玉米从指尖飞出,都有了随意挥撒的韵味。鸽子,那只壮硕的灰鸽子,以及其他的鸽子,突然扑棱棱地扇动着翅膀汇聚在他们的身边,毫无遗漏地捕捉着杨如意馈赠出的食物。
快乐却是短暂的,手中在一瞬间就变得空空如也。于是,那种充满着仪式感的快乐,也随着玉米的消失而消失了。
鸽子们迅速散去。杨如意一下子感到了失落,有些懵懵的,回过神来时,看到身边的男人向她微笑着,把手中剩下的小半袋玉米递在她面前,像是赐予她快乐的源泉。杨如意却不敢再一次实践那种快乐了。她突然感到了害怕,怕那些鸽子不再会配合她的快乐——它们都是些被豢养出了脾气的家伙,对于食物的兴趣早已丧失了迫切。杨如意在心里肯定地告诉自己:鸽子们一定不会再给她面子了,那种快乐,空前绝后,只能够有一次。她甚至做出了一个决定:再也不喂鸽子了,以后都再也不喂了。
这一幕在祝况眼里并没有更多的意味,他只是有些好奇。把手中剩下的玉米都给出去后,祝况向这个女孩子又笑了笑,拍拍手走了。
杨如意“咦”了一声就往店里跑。她想起来自己把店门大开着是一件危险的事。但是危险还是发生了,进到店里,杨如意发现最前面那排衣架上的衣服不翼而飞。杨如意有些懊恼,其实她是知道的,广场上很乱,总有一帮小混混在伺机作案,令人防不胜防。
第二天下午祝况来到广场上就看到了杨如意。她站在一个小摊边,穿一件粉色的吊带衫,被春天的阳光很好地照耀着,依然像一枚毛绒绒的桃子。
祝况向她笑着点下头,然后照例去买鸽食。他发现眼前这个摊位的主人是一个面目生冷的少年。少年正在摘掉自己身上粘着的一根鸽子羽毛,他的目光冷冷的,甚至有股挑衅的味道。祝况愣了楞,随手放下两块钱,自己拿了两袋玉米,然后回身递一袋给身边的那个女孩子,他说:
“一起喂吧。”
杨如意不说话,笑一笑,摇头拒绝了。
祝况就自顾去喂他的鸽子了。抛出几粒玉米后,祝况一回头,看到那个女孩子跟在自己身后。祝况再次笑了笑,问她:
“你不看店吗,被偷了怎么办?”
“已经被偷了。”杨如意若无其事地说。
“哦?”
“昨天和你喂鸽子的时候被偷的,一共丢了五件衣服。”
“怎么会这样?”祝况怔住,有些吃惊。
杨如意回一句:“我没骗你的。”
“当然当然,”祝况眉头皱起来,“损失大吗?”
“两千多块钱吧。”
祝况又是一惊,他知道两千多块钱对这种打工的女孩子不是个小数目。
“那你怎么办,要赔吗?”
“当然要赔的,老板把我开除了,反正也赔不起。”
祝况向那家时装店看了一眼,果然,里面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女人。再次回过头来,祝况才仔细打量身边的杨如意。她大概二十岁刚刚出头的样子,身材匀称,五官也算秀丽,加上健康的肤色,可以说是个体貌不错的女孩子了。
“你叫什么名字?”
“杨如意。”
祝况沉吟了片刻,从怀里摸出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要不,我给你再找一家工作的地方?”
杨如意看看祝况的名片,笑起来。
“你笑什么?”祝况问。
杨如意笑而不答,在心里面说:果然是个搞文化的。
杨如意把名片捏在手上说:“那现在就找给我吧,让我早一些摆脱失业的痛苦。”
祝况想一想,说:“也好。”
当他们结伴离开广场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个声音骂骂咧咧地唾出了一句奇怪的话:
“妈的,避孕药!”
杨如意回头看了一眼,春天的广场上人来人往,她找不出是谁发出了这样的一声。
一路上祝况问了杨如意几个问题,譬如多大了,兄弟姐妹几个,出来工作几年了。杨如意一一回答了,然后她向祝况问道:
“你太太是做什么的呢?”
祝况愣住,他想不到杨如意会问他这样的问题,一下子觉得有些难以回答。祝况想,倪裳是做什么的呢?其实他们结婚两年后倪裳就什么也不做了,从学校辞了职,对外就以诗人的名义自居。可是现在对杨如意回答自己的太太是位诗人,祝况又觉得不太妥当,转念一想,原来倪裳现在也不是自己的太太了,于是就对这个问题保持了沉默。祝况把头扭向一边,看着出租车外,仿佛没有听到杨如意的问题。
杨如意没有得到答案,也不再问下去。透过车里的后视镜,她看到自己和祝况被同时照在里面,年龄上的差距,令他们宛如一对父女。杨如意想起自己的一个小姐妹,就嫁给了一个比祝况还要老得多的老头。当时她还是鄙视这种选择的,那时她有一个男朋友,是上中专时的同学,曾经爱得一塌糊涂。此刻想起这件事,令杨如意不禁又有些恍惚,仿佛昨天那种短暂的快感又从身体里一闪而过。实际上那份快感一直就没有完全弥散,细碎地持续在她的身体里,以至她在面对失窃和失业这样严峻的状况时,都没有太大的紧张。
昨天,当鸽群的翅膀在眼前飞舞的那一瞬间,杨如意就顺应了某种偶然性,有种将要发生什么和获得什么的预感。于是,怀着一些隐秘的愿望,她今天依然站在了广场上。
出门时,母亲照例对杨如意唠叨,不过是嫌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母亲说:
“你又丢了工作!你把自己搞成一只花蝴蝶做什么?不积极向上,做一只花蝴蝶也没用!”
杨如意恼怒地把门摔住,然后,她对着已经关闭了的门说道:
“我今天就积极向上给你看!”
祝况决定把杨如意安排在丁岚那里。丁岚是他手下的女编辑,刊物卖了,编辑部的人都是闲养起来的,除了他这个主编,其他的人都在外面做起了生意。丁岚开了家藏族风格的酒吧,已经有了些规模,祝况想在她那里安排一个人应该不是问题。
到了丁岚那里,果然是没有一点问题。丁岚上上下下打量着杨如意,说:
“你祝老师带来的人,我能不要吗?”
现在祝况已经成为了鸽子们的熟人。祝况的胳膊如果举起来,就会有鸽子盘旋而起,姿态优美地降落在上面;他把玉米在手心里亮出来,它们就谦逊地依上来啄食,尖尖的喙啄在掌心上有种沉静的痛感,刹那间,祝况会因此充满了忧愁一样的温柔。
手机这时候响起来。
“祝老师你又在喂鸽子吧,我猜得到。”
是杨如意,她听丁岚叫祝况老师,于是就跟着这么叫。
“是啊。”祝况承认了,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祝况觉得自己这么日复一日地喂着鸽子,在这个女孩子眼里一定有些可笑。
“晚上我请你吃饭吧。”杨如意的确笑起来。
“请我?为什么呢?”
“感谢你替我找到了工作啊,今天领到薪水了,当然要请你。”
祝况就答应了下来,然后回家换了件干净的T恤,因为身上的这件已经落满了鸽爪留下的灰迹。出门时祝况顺手带上了那一大盒的化妆品,是一个外地的朋友送的,人家还不知道倪裳已经飞到了温哥华,以为送这样的东西给祝况还能讨上好。
杨如意定下的地方居然是一家西餐厅。祝况进去看到她后感觉到有些诧异。她穿了件紫色的裙子,头发也绾在了脑后,年龄看上去一下子大了好几岁,而且餐厅里的光线也暗,血红血红的,这些都让她看起来,不再像一枚被阳光很好地照耀着的毛绒绒的桃子。
把杨如意安排在丁岚那里后,祝况就没再见过她,只是打过电话去问问她工作得是否顺心。倒是杨如意频繁地有电话打给他,有时候一天会打三四次,说些闲话,很熟稔的样子。所以看到变了一种形象的杨如意,祝况感到有些茫然,心随着眼睛恍惚了一下。
杨如意看到他手里的那一大盒化妆品,脸上露出惊喜的样子,问:
“送我的?”
“嗯,送你的。”祝况坐下来,看桌上的菜单。
“是别人送给你太太的吧?”
杨如意眼睛闪烁了一下,调皮地笑。
“……嗯,对。”祝况吃了一惊。
其实杨如意已经知道了祝况的婚变。丁岚的酒吧是圈子里的朋友常去聚会的地方,许多祝况的朋友聚在一起,免不了总是要谈到倪裳和温哥华的,杨如意带着留意的耳朵,自然就听了个彻底。知道了这种情况,杨如意心里那些隐秘的愿望渐渐有了一些轮廓,被勾勒出来了。
杨如意要了红酒,她和祝况碰杯。这些都令祝况恍惚。其实杨如意的举止与形象应该是协调的,不协调的只是她现在展示出的老练,与祝况对她最初的印象迥异其趣。眼前的杨如意,是一个女人,不是一枚毛绒绒的桃子。
“我毕业后做过很多工作。”
半杯酒后,杨如意谈到了自己的经历,神态和语气都蒙上一层勉强的沧桑感。
祝况“哦”了一声。他有些好笑,想,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会有什么沧桑呢?
“最离谱的是给一家医药公司做营销,我居然要冒充医学硕士。”
“那你是学什么专业的呢?”
“机电一体化。”
祝况笑出了声,笑得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这其实没那么有趣。
“你不要笑啊,在这个社会生存真的是好难,我遇到过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你都想象不到的。”
杨如意咬着下嘴唇,补充说:“不要看你是搞文学的。”
祝况点点头表示认可她的话,突然问出一句:
“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这句话好像一把野蛮的刀子,一下子就腰斩了杨如意营造出的气氛。它出自一个长辈的口吻,相当于在问一个孩子:你今天乖不乖?杨如意眼睛里浮上一层迷蒙,那是霎时涌上的眼泪,她有种凌乱的委屈感。
“怎么了?”祝况体会不到这个女孩子微妙的内心。
“没什么,”杨如意把头转向一边,再回过头来时,脸上已经重新浮上了笑,“——噢,他们是普通工人。”
祝况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子的确有些奇怪。他以为杨如意霎时涌起的泪光是由于“普通工人”,不理解这怎么会成为一种悲伤的理由。同时,她那份控制情绪和恢复表情的能力,也让祝况刮目相看。
“不说我了,说说你吧,嗯,祝老师?”
杨如意决定让祝况来倾诉,她认识到,只有让这个男人说起自己,他们之间才会形成一种平等的关系。
“我?”祝况笑着把双手在桌子上摊开,“我没你那么精彩,到目前为止,基本上只做过一份工作。”
“你——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
杨如意瞪起眼睛,嘴角也跟着微微翘上去,这就是撒娇了。也许,这才是一个女孩子最恰当的方式。
下面的状况就是以这种方式进行了。两个人都很愉快的样子,祝况甚至也和杨如意开了几个温和的玩笑。
离开餐厅的时候,杨如意很自然地用胳膊挽住了祝况。两个人的手臂挨在一起,一种紧绷绷的墩实的感觉从祝况的胳膊上蔓延开来。这种感觉不是来自杨如意的体形——实际上她很匀称,而且皮肤光滑——是来自那种年轻的生命力,类似于一只饱满的足球,一触之下,就会弹性十足地飞起来。
祝况把杨如意送进出租车后就匆忙地告别了。有一份骤然升起的对于倪裳的思念,令他不能自抑。
祝况打算一个人走一走。这时候有一个人从黑暗的街边和他擦肩而过。祝况觉得这个冷冷的少年似乎有些眼熟。
祝况再次见到杨如意是在丁岚的酒吧里。几个朋友轮番打电话过来,让他务必去聚一聚。朋友们是在关心他,认为他该是从倪裳和温哥华的阴影里走出来的时候了。祝况赶过去时,他们已经喝下去了不少啤酒,见到他,就有人嚷嚷道:
“叫卓玛来!叫卓玛来!”
那个卓玛被叫来了,却是穿着藏族服装的杨如意。在一派近乎起哄的笑声中,杨如意笑盈盈地过来坐在祝况的身边。酒吧里全部点着酥油灯,影影绰绰的灯光真的就把杨如意变成了一个卓玛,在飘忽的灯影下,她有着一种无辜的纯洁之美。
祝况也觉得很好玩,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到,朋友们就热烈地把杨如意招呼过来。
开始喝酒。答应了朋友们的邀请,祝况就已经做好了一醉方休的准备。因为这种聚会一定是以这种方式告终,以前祝况为此还和倪裳不愉快过。他很少让倪裳不愉快,只有喝酒这件事。后来是不断隆起的肚子纠正了祝况——倪裳总是会在一些时刻恰如其分地提醒他体形的转变,“难看死了”,她会噘起嘴说,用手指捏起一块赘肉说。倪裳噘起的嘴,捏起一块赘肉的手指,最终令祝况断绝了啤酒,同时也减少了和朋友们聚会的次数。
但是,现在倪裳带着她的嘴和手指飞向了温哥华。
想起了倪裳,祝况的酒就喝得惨烈。今天他收到了一张倪裳寄自温哥华的明信片,倪裳在那张异国风景的背面,写下了调皮的话:现在我还好,不好了,就会飞回来。
此刻酒的甘醇混合着酥油微微的膻味,成为了祝况清洗忧伤的源泉。杨如意一直坐在他身边,不知觉中,祝况的身子就斜倚在了她的怀里。她替他一杯一杯地倒酒,替他用打火机点烟,然后玩起来,让打火机点燃的火苗总是躲避着他的烟头,最后祝况用两只手捉牢了她的手,烟咬在嘴上凑过去,整个人于是就陷入在了她的怀抱中。朋友们醉眼惺忪地看着他们,很欣慰,有人过来用一条洁白的哈达将他们缠绕起来。
其间祝况起来上卫生间,推门进去看到丁岚正对着镜子整理口红,她喝得不多,自己开酒吧,当然不能失度。祝况想退出去,却被丁岚拉住。
“你告诉我,你和这个杨如意只是排遣一下,还是当真的?”丁岚很严肃的样子。
“怎么会当真呢?”祝况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全醉过去,但是思维和语言都已经有些不跟趟了。其实他想表达的是,即使是排遣一下,他都没有具体地考虑过。
“不当真会送她那么贵的礼物?”丁岚不信他的话。
“……礼物?”
“SK-Ⅱ啊,很贵的。”
“是……啊?”祝况用一只手扶在墙上,“是别人送倪裳的,我觉得也没什么用了。”
“那就好,不当真就好,你不要小看了这个女孩子,她不简单的。”
丁岚松口气,又说:“她把你送她礼物的事给很多人炫耀,搞得朋友们都把她当你的情人看。”
从卫生间出来,祝况有些怔忪,但是很快就被酒的甘醇和酥油微微的膻味重新带回了昏沉。在最后一点残存的清醒里,祝况用尽力气去抓紧自己心中那些对于爱情对于纯洁的最后忠诚。祝况动情地想,爱人已经离去,爱情与纯洁,以及一些高尚的约束,也让它们离去吗……
后来大家围着一架庞大的木质转经筒跳起舞来,手拉着手,脚步蹒跚地转着圈。又有其他的客人参与进来,于是拉起的圈子越来越大。无数圈后,就有人在辽阔的藏族音乐中纷纷倒下,拉着的手相互分离。但是祝况的一只手却始终被牢牢地攥着,因为那只手一直攥在杨如意的手里。
祝况就是这样一只手被杨如意攥着搀扶进了丁岚的办公室。丁岚的办公室里有床——酒吧是昼夜颠倒的地方,她有时候会在这里休息。丁岚目送着他们跌跌撞撞地进去,就转身去安排把其他的朋友们安全送回各自的家了。
杨如意不是第一次。
她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是一个长得像金城武的男孩子,恋爱中,这个长相体面的男孩子做出过一些不是很体面的事,给她造成了伤害,年轻的爱情很容易就呈现出狼藉,从而改变了她对世界的一些态度。在一切都没有改变的时候,杨如意是不会把目光投射在祝况这类男人身上的,不是他们不好,是一个年轻女孩子的爱情,在本质上不会偏向这条路子,她们的爱情一开始总是颟顸的,裹在无知无畏的壳里,旺盛,鲜润,充满挫折。但是转变却发生了。现在杨如意祈望能够和祝况这类男人建立起关系,他们稳固,几乎已经是雷打不动地站稳了男人的脚跟,有一定的地位,是一种真正的体面。至于年龄,在这个社会,还会是问题吗?比如祝况的太太,不是就飞向了比自己小许多的温哥华男人吗?
祝况醒来时窗外已经露出了晨曦。当他看到身边的杨如意时,第一个动作就是迅速地将毯子拉好,把自己向两边坍塌下去的肚皮盖严,然后,用手去整理自己那缕薄薄的长发。
杨如意是醒着的。她把身子贴过来,一条圆润并且沉重的腿,亲昵地搭在祝况的胯上。那种紧绷绷的墩实的感觉在祝况的身体里又一次蔓延开来。祝况感觉自己是如此的浑浊,体温都是那种不清洁的温热。而身边的这个女孩子,她的肌肤是凉爽的,丝绸一样的干净,在晨曦中闪烁着健康的光泽。
“……对不起。”祝况像是在喃喃自语。这句话当然是可笑的。
杨如意温柔地俯视着他,用手去轻抚他头顶的那缕薄发,拨弄它们,然后去吻祝况的秃顶。
这样的动作有力地加重了祝况的脆弱。他慢慢地去正视眼睛上方的这个女孩子,心中涌起巨大的悲伤。他艰难地克制住自己将头埋进她胸中的渴望,重新移开了目光。但是那山丘一般的双乳居高临下地垂悬在他的头顶,时刻会覆盖下来将他彻底地埋葬。
“我……不能给你什么承诺。”
“……为什么?”
“我只是喝醉了酒……”
“你……是说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杨如意错愕了。她认为这是一个不体面的借口,是这种情景下千篇一律的一个托辞,以前那个长得像金城武的男孩子就有过类似的表演,卑劣,庸俗,很伤人心的,它不应该从祝老师的嘴里说出来,祝况即使要摆脱她,也应该说出其他令人耳目一新的理由。沉默了片刻后,杨如意执拗地说:
“可是,你送我礼物,你主动对我说:来,和我一起喂鸽子!”
祝况看着窗外逐渐亮起来的天色,想起倪裳走之前的最后一个夜晚,她也是这样俯在自己的上方,自己的脸埋在她饱满的双乳间,呜咽着问:
“你走了,我该怎么办?”
那时候倪裳仁慈地拥紧他,像逗孩子一样地逗他开心。
倪裳说:“你可以去广场喂鸽子啊。”
祝况陷入在回忆里,他心无所属的样子令杨如意愤怒。她毕竟还年轻,在重要的时刻,难以调整自己的情绪。
“我在问你,为什么?”诘问的同时,杨如意陡然掀开了他们身上的毯子。
祝况温热的身体袒露在灰白的晨光中,肚皮像一面瘪下去的鼓,松弛地摊开着,头顶的那缕薄发被掀起的风吹上了眼帘。
透过那缕薄发,祝况依稀看到窗外有一只仪态万方的鸽子,扑棱着翅膀降落在了窗台上。
祝况在一瞬间模糊了双眼。他颓然地说:
“因为,我在等待那只放飞的鸽子回家。”
二
在这个春天,时装店里的那个女人是少年眼里惟一的春色。这家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怎么好,少年经常可以看到那个女人无聊地站在店门外。有时候她抓着一把瓜子在嗑,瓜子皮被她吐向空中,超出了正常的范围,显然她是在做着一种游戏了;有时候她什么也不做,就那么傻站着,看广场上形形色色的人,看着看着,会不由自主地咧着嘴笑。少年觉得这个女人是整个广场最美的风景——她一点也不矫揉造作,不像那些游客,都像是在表演。她有时候也会来他的小摊买东西,一包口香糖,或者一瓶矿泉水什么的。这个时候,少年就会一阵慌乱。他垂着头,不敢正视她那几乎要塞进他眼睛里的胸部。直到她已经转身离去,少年依然无力抬起自己的头。在少年的眼里,她太饱满了,只有拉开一定的距离,自己的眼球才能盛得下。只有在那种合适的距离下,少年才能松弛地遥望。时装店前经常会落满鸽子,少年遥望过去,觉得这个女人渐渐地也形似一只矫健的鸽子了——“她们”都是那么鼓鼓囊囊的!少年对于自己的想象感到满意的时候,会笑着骂一句:
“妈的,避孕药!”
这句话是这个春天少年内心一切情感的最高表达,囊括了他所有的愤怒和喜悦之情。
那天,少年亲眼目睹了几个混混溜进时装店里,明目张胆地抱起一堆衣服跑掉了。他有一瞬间的冲动,从摊位上抓起了一把刀子——精美锋利的刀子是兰城的地方特产,兰城街上许多小摊都躺着它们华丽的身子——但是,少年在那一天最终没有冲过去拦截那几个蝥贼。因为他看到那个女人正在抛洒着金黄的玉米。鸽子在她的身边起舞。她的动作优美到了夸张的地步,在少年眼里,宛如舞台上虚假的表演。她是在表演给身边那个穿牛仔裤的家伙看的。这真恶心!少年啐了一口:
“妈的,避孕药!”
然后,他以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着那几个蝥贼逃之夭夭了。
当那个女人跑回店里时,少年的心情却沉重下来。女人对着空空如也的货架发呆的样子,让少年一阵心酸,觉得她受到的惩罚有些太严厉了。她又出来了,站在店门外左顾右盼,嘴半张着,似乎想在阳光中看到她失窃的物品从天而降。少年深沉地呼吸着,将手里的刀子紧紧攥住。他后悔了,因为刚刚没有拔刀向前而懊恼。后来,时装店的老板来了。少年看到他们争吵一番后,那个女人雄赳赳气昂昂地阔步离开了。她那副骄傲的样子,让少年有些糊涂,开始胡乱猜度她在时装店里的角色。
第二天,时装店里换上了另外的一个女人。少年这才意识到,广场上那道最美的风景已经被解雇了。少年感到心如刀割。
但是下午的时候,女人又像只花蝴蝶一样地翩然而至。她没有再走进时装店,她站在少年的摊位前,要命地压迫着少年的神经。她似乎在等人,既显得悠然自得,又显得焦虑不安。有一刻,她抬手撩自己的头发,腋下青青的一片让身后的少年一阵天旋地转。
她等的人终于来了。果然是那个被牛仔裤包紧屁股的中年人。他们说了些什么少年一概没有听清楚,尽管近在咫尺,但是少年陷入在一种失聪般的境地里。他觉得世界仿佛与自己无限隔膜。少年的眼睛里飞舞着鸽子的羽毛,嘴里有股酸涩的滋味。直到他们结伴而去时,少年才吞下了一口酸水,脱口而出:
“妈的,避孕药!”
从此,女人在广场上消失了,这个春天在少年眼里于是就变得一无是处了,很荒芜。
中年人倒是每天依然来到广场上,按部就班地用一小袋玉米去哄骗鸽子们,并且恬不知耻地一哄就是一个下午。少年觉得这个家伙悠闲得简直令人发指了。少年想,自己这样一个本应坐在学校里读书的人都要辛劳地操持小买卖,他凭什么可以这样不务正业?少年对这个家伙厌恶透了。他甚至将这个中年人与广场鸽的现实联系在了一起。他想,这样的家伙,就像那些大腹便便的雄鸽,正是因为了它们的存在,有多少雏鸽被人为地闷死在了蛋壳里,它们挤占了生存的空间,毫无节制地繁殖,只有避孕药才能够遏制住它们肮脏的态势。
有一次,中年人接了一个电话后匆匆离去了,就是这一次,少年跟踪了他。少年把自己的摊子委托给别人,死死地盯着这个家伙。中年人先去了一座小区,可能是他的家吧,出来后,已经换上了一件新的T恤,手里还拎着一盒精美的礼品。少年觉得他真的是油头粉面。
最终,跟着这个家伙,少年如愿以偿地看到了那个女人。这似乎是在少年的意料之中,同时也正是他此次跟踪所要达到的目标。起初,少年甚至不太能认出那个女人了。她变了!少年在心里说,她变了!可是具体变了哪里,少年却总结不出来。少年只有在心里响亮地抱怨:
“妈的,避孕药!”
他们坐在一家西餐厅里,透过临街的茶色玻璃窗,刀叉和器皿都有一层血红的颜色。他们喝的那种酒,更是红到发黑的地步了。她时而在笑,时而眼睛里又蒙上了泪光。其间中年人离开了片刻,也许是去撒尿?少年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那里,手指轻轻地点击着桌面,脸上是种若有所思的自得表情。后来他们从餐厅里相挽着出来时,少年更换了自己的跟踪目标,他紧跟其后,也打了辆车,尾随那个女人而去。
少年落实了那个女人的住处。令少年高兴的是,女人的家和他的家居然那么相似——它们都坐落在那种工厂家属区风格的楼群里,同样的破败,同样的陈旧,甚至,连那种在春天里发出的上个世纪的气味都那么一致。
从这天起,少年基本摸清了那个女人的行踪。通过几次有计划的尾随,少年知道了女人如今工作的地点,那是一家藏族风格的酒吧,怪模怪样的门面让少年非常憎恨。女人的作息规律也被少年掌握了。她工作的时间是在夜里,这恰好和少年的买卖不相冲突。少年白天依然在广场上经营自己的小摊,到了夜里,他便准时地来到那家藏族酒吧的门前。
少年坐在黑夜里,他通常会买一瓶啤酒,很有耐心地喝着,隔着一条马路,看着一些人在对面那扇光怪陆离的大门里进进出出。
少年坐在黑夜里,直到她下班后,从那扇门里出来,坐进出租车里扬长而去。这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少年拍拍屁股站起来,有时候吹着口哨回家,有时候把脚下的空啤酒瓶一脚踢飞,来一句:
“妈的,避孕药!”
在这个春天,这一切成为了少年的寄托。好像有谁给他布置出了一项任务,那就是,他是在奉命监护着那个女人。既然是监护,少年在每天夜里都怀揣着一把刀子了。
可是,那天夜里,女人没有如期走出酒吧。
少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之前他看到那个中年男人走进了酒吧,意识到今夜可能会有些非同寻常。春天的夜晚还是有些冷,后来少年缩着身子睡了过去。是一阵风把少年刮醒的,他打了个激灵,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个女人从自己的身边跑了过去。这时候已经是晨曦初升的时刻了。少年迷惘地呆愣了一会儿。他先是回忆出了自己此刻坐在路边的原因,接着,他张望那个已经跑出去十多米的背影,发现原来是那个女人。女人的屁股在跑动中摇摆,显得非常有力,看得少年目瞪口呆。少年依然不是很清醒。他站起来,舒展自己酸痛的筋骨。他一连挺了三下腰。接着,他原地蹦了几下,并且大口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当做完这些动作后,少年的目光落在了酒吧那扇洞开的大门上,它在晨曦中大张着嘴,好像也在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少年把自己的脖子扭了扭,听到脖梗发出骨头粉碎般的“嘎吱”声。然后,他迈步走向了那扇门。
三
杨如意回家后就蒙头大睡了。
清晨她从祝况的身边跑开,其实是一种刻意的姿态,她想让自己显得悲伤些,像一个受到伤害后的女孩子那样凄楚。她慌乱地穿衣服,系胸罩时努力了半天都无法系好;裙子的拉链也成为了障碍,居然卡住了,不能完全拉到头。一切都那么凌乱和悲苦。当她跑出酒吧时,心里真的被自己弄出了一些绝望的情绪。然而回到家后,她一下子就松懈了,好像经历了一场艰辛的表演,身心都疲惫不堪。
两个小时后母亲将她从梦中吵醒了。她正要发火,却看到了母亲身边的警察。
杨如意被带到了公安局。尽管警察觉得已经把事情对她说得很清楚了,但她还是一副懵懂的样子。本来应该是人家问,她来答,可是现在搞反了,变成警察不断地向她解释。后来警察不耐烦了,“啪”地一下摔给她一张照片,使劲指在上面说:
“你自己看!”
杨如意定神看过去,即使没有立刻领会这张照片的精神,也依然尖叫了一声。
照片上那个谢顶的中年男人张着嘴,里面涌出固体一般的深色泡沫。他显然是死了,因为他的脖子上插着一把刀子。其实,杨如意的注意力并没有完全放在照片的主题上,恐惧感自发地将她的注意力转移了。此刻,吸引着她目光的是照片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她麻木地看到,在这张照片中,有一根灰白色的东西焦距模糊地飘浮在镜头里。当她全神贯注地去凝视时,她发现,那原来是一根鸽子的羽毛。不知道为什么,当她认出这根羽毛后,心里比认出一具尸体更加惊心动魄。她想要失声惊叫,但发出的却是一声凄厉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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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瓷
弋舟
1
记者有他们按门铃的方式吗?汤瑾想,那天的门铃声就是“记者式”的,似乎蛮有分寸,实际是蛮不讲理。当时汤瑾正在试一条新裙子。裙子墨绿色,饰着蓝色的暗纹,挂起来非常好看,穿在身上,汤瑾自己向下打量,也觉得比较合体,但对着穿衣镜一照,却发现有种难以立刻分析出的别扭。怎么会这样?汤瑾后悔没有试穿就把这条裙子买了回来。可它挂在商场里的确是很好看的,怎么说呢,汤瑾沮丧地想,是自己把一条好看的裙子给穿难看了。有了这样的念头,汤瑾不免情绪黯然,开始考虑推掉当晚的饭局了。门铃声响起来。汤瑾凑在猫眼上向外望,看到一张陌生的脸。对方却在门外叫出了她的名字:“请问汤瑾女士在家吗?”作为一个事件的开场白,这句话就有些戏剧性在里面,用了“请”,还用了比较严肃的“女士”。后来汤瑾觉得这句话也是有着一股“记者味”的,拿腔拿调,带着职业特权垫地儿的傲慢,还有以某种程度的侵犯为原则的阴险劲。
汤瑾打开一道门缝狐疑地看对方。在汤瑾眼里这不过是个毛头小年轻。
“您好,我们是电视台的记者,想就您的个人情感问题进行一些采访——”小年轻尽量不动声色地说。
汤瑾来不及揣摩这个要求。对方话音未落,汤瑾的眼前就闪出了一台摄像机和一张女人愤怒的脸。这两样东西都很吓人,完全是条件反射,汤瑾迅速关上了门。汤瑾的心咚咚地跳,外面的动静也不小,但汤瑾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好半天,汤瑾才缓过神,于是,像被熨斗熨展了狰狞的褶皱,那张女人愤怒的脸在汤瑾的脑子里还原成艾娥的模样。汤瑾有些明白了,结合着艾娥在门外的咆哮,她渐渐搞懂了自己眼下的处境。
“开门!把仝小乙交出来!”
“汤瑾你要给我个交代!”
“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
艾娥的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同时开始撞击铁门,大约是用上了脚,咣咣的,排山倒海一样。汤瑾的脑子被踢乱了,心被踢颤了,因为搞清了缘由,就更加紧张。失措间,汤瑾首先想到了周瑶石。这也是下意识在作祟。面临危险的汤瑾,需要被援助的汤瑾,下意识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强有力的周瑶石。
汤瑾用手机打过去,周瑶石劈头一句:“到哪儿了?”
汤瑾被问得一愣,想一下,才嘘着气说:“周局,我不能去了……”
“什么意思?”周瑶石沉下声,“大家等半天了,不是说换件衣服就来吗?——咦?你家在搞装修?”
“不是装修……”汤瑾开始说明自己眼下的形势,当然,有些语无伦次,“我被记者堵在家里啦,他们要拍我,我很怕,周局你要救我……”
讲了大约有三分钟,电话那边的周瑶石居然听明白了。这就是聪明人,能够迅速把握复杂事物的要领。
“那女人是在踢你的门吧?”周瑶石问。
他一问,门外的动静就铺天盖地而来,让汤瑾觉得自己是处在风口浪尖。
周瑶石又问:“那个男人在你家里?”
“没有,绝对没有,这是一场误会啊!”汤瑾申冤般地叫起来。
“那你就开门让他们看嘛。”
“周局你都听到了,那女人在发疯哟,她会打我的,她打我怎么办?他们一帮人啊,我一个单身女人,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开门啊……”汤瑾觉得自己要哭了,委屈得无以复加。
周瑶石像安排工作一样地安排道:“那好,你不要开门,如果闹得太厉害,你给老赵打电话,让她过去一下。”
老赵是局里的工会主席,汤瑾正在想要不要把老赵搬来,手机紧跟着响起来。是门外的记者打进来的,因为只有一门之隔,汤瑾的耳朵里就出现了重声的效果。一里一外,两个声音同时说:“汤女士,我们是都市频道《情感踪迹》栏目的,艾女士委托我们来做这期节目,希望您能配合。”汤瑾觉得这句话是一连串费解的概念,譬如,她需要想一下,才能把“艾女士”和艾娥画上等号。
与此同时,另一个声音旁白似地说:“她为什么不敢开门?她不敢开门肯定在里面嘛!”
这一下,汤瑾不用想,就知道是“艾女士”在说话。
汤瑾大声说:“仝小乙不在我这里!他根本不在我家!”
对方说:“我们拍到他从你家出来过。”
汤瑾一阵天旋地转,旋转之后,反而清醒了,由此倒也镇定了。
“这能说明什么呢?我们是朋友,”汤瑾补充道,“我们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
“既然这样,我们能当面谈谈吗?”
“现在这种状况,不能!”汤瑾断然拒绝。
镇定下来的汤瑾就恢复到了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的角色里,她有些后悔刚刚向周瑶石求助了,庆幸没有盲目地把老赵弄来。汤瑾向门外的记者开出了条件:要谈可以,她乐于澄清事实,但是首先,“艾女士”不要在场,她不愿冒和情绪失控的“艾女士”见面的风险;其次,她不愿面对镜头。愤怒的艾娥和冰冷的摄像机,汤瑾现在拒绝的就是这两样东西——“这个自由我还有吧?”
“你没有勾引别人丈夫的自由!”艾娥在外面铿锵有力地回答,同时又是一声响亮的踢门声。
汤瑾闭上眼睛,索性静静地聆听起艾娥在门外制造出的狂暴之声,那种力度,让汤瑾难以和娇小的艾娥联系在一起。手机并没有挂断,记者兀自在饶舌。许久,汤瑾回一句:“你们没有权力这样,请你们离开。”连她自己,也觉得有气无力,于是,过犹不及地补充说:“我和仝小乙是朋友,我像他姐姐一样,我们是从小的朋友啊……”
说话间汤瑾睁开了眼睛。她靠在门厅的玄关上,对面就是穿衣镜,睁眼便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汤瑾因为了那条新裙子,也有了种难以立刻分析出的别扭,这让她在一瞬间恍惚起来。
三十四岁的汤瑾是在离婚后的第二年坐上了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的位置。办公室主任是个什么性质的岗位呢?有个最简单的考量标准——没有一斤以上的酒量,就不是这个岗位上合格的人选。就任前汤瑾算了一下,自己前三十多年喝的酒总共加起来,怕也装不满一瓶。这就让汤瑾有了自知之明,她觉得自己不能胜任。
局长周瑶石却不这么认为。
“喝不了酒怕什么?酒量是可以锻炼的,就像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一样。再说,你一个女人,别人总不好硬灌你,这恰恰是个资本,在场面上反而有优势。”周瑶石手一挥,“我决定了,你就做!”
在文化局,周瑶石决定了的,就得做。况且,周瑶石还把酒量和感情做了类比——都是可以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
话是这么说,可汤瑾想,周瑶石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却没有遵循这个规律。周瑶石对待汤瑾,就像他的领导作风一样,不由分说,雷厉风行。局里每年组织一次旅游,那次是去云南,在丽江落脚的当晚,周瑶石就敲开了汤瑾的房间。周瑶石喝酒了,但他并不以此为借口。周瑶石一把将汤瑾拉进怀里时,还重申:“我没醉,我知道我在干什么。”很磊落吧?那态度,就像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就让汤瑾有了好感,有了逆来顺受的心理依据。但还是觉得突然,因为没有什么铺垫。之前周瑶石没给过汤瑾丝毫的暗示,在局里,也完全是上下级那种正常的关系,在汤瑾看来,周瑶石对自己还有些漠视。然而在这个丽江之夜,周瑶石说来就来,来了就把她扔到了床上。那性质,完全是从天而降,是一蹴而就,没有锻炼,没有培养,没有循序渐进和逐步提高,不啻于一口气给汤瑾灌进了一瓶烈酒。好在那时汤瑾刚刚离了婚,身心都有基础承受这瓶烈酒。
其后,汤瑾和周瑶石密切起来。他们是走了反方向的路,先有了结果,再去补充过程,有些补课的意思。周瑶石是强势男人,即使补课,也弄成温习的样子,好像一切早已熟稔,不过是温故而知新。时间一长,让汤瑾也糊涂起来,觉得自己天经地义就该和周瑶石绑在一起。有人恭维周瑶石,说他是这座小城最成功的男人。怎么说呢?做官,周瑶石做到了局级干部;为文,周瑶石每年一部长篇小说,还兼了市作协的主席;最后还有一条厉害的,周瑶石以自己老婆的名义开着市里最大的酒楼,生意常年不衰,可谓日进斗金。当别人还在追求两条腿走路的平衡时,周瑶石已经是用三条腿走路了,而且,三条腿都很硬,这就让他在人生的道路上四平八稳,进退裕如。和周瑶石密切过一段日子,汤瑾的心思难免会有些循序渐进,就是说,感情被培养出来了。但汤瑾不算是个糊涂女人,周瑶石的家庭和事业一样牢不可破,汤瑾想,这样的男人,你不应当对他企图什么,有幸的话,顶多轮上被他企图一下。这个结论一度挫伤了汤瑾,让汤瑾发现,和周瑶石的关系已经损害到了她的自信心。以前的汤瑾,不能说豪情满怀,却也是感觉良好的,不如此,她也不会随手就丢弃掉一段婚姻。
原来周瑶石说得一点没错,汤瑾的酒量的确和感情一样可以锻炼和培养,汤瑾在场面上也的确有性别的优势。一来二去,汤瑾就是个合格的办公室主任了。汤瑾不急不躁,不吵不闹,由着周瑶石来锻炼培养,于是既锻炼培养出了感情,也锻炼培养成了办公室主任。
如果说做办公室主任除了喝酒,再没有别的优越性,那么汤瑾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改造,好比如果不是周瑶石,换了其他的男人,汤瑾也不会这么低首下心。当然不是这样——做了主任不久,汤瑾的酒量改观还不大,就已经买了辆二十多万的车。
汤瑾喜欢车。在车里汤瑾是另一个人,这个空间给她驾驭感,心理方向是“前进”的,觉得命运像道路一样,总是往前延伸,并且隐约地可以被把握。
开车的时候汤瑾觉得做一个单身女人也不错。下了车,汤瑾还是打算给自己找个丈夫。周瑶石非但不能企图,由此还克服了汤瑾性格上自恋的一面,让她成为了一个能认清形势、摆正位置的女人。而且,当初离婚的时候,汤瑾就已经把物色下一任丈夫提到了自己的既定日程上。这说明,婚姻并没有给汤瑾造成什么阴影。事实上也是这样。前夫是个基本上没大毛病的男人,导致婚姻失败的责任,更多是在汤瑾自己。离婚前的汤瑾,缺乏锻炼和培养,感觉良好,自恃清高,不免就有些漂亮女人的通病,认不清形式和摆不正位置。
汤瑾物色丈夫,不是采用那种广种薄收的办法,她没有那么迫切。而且,身边有周瑶石这样的标尺,汤瑾心里就好像有了一个漏洞巨大的箩筛,随便一筛,大量不符尺寸的男人就被筛掉了。汤瑾接触过几个后,跟康至确定了关系。康至的条件比不上周瑶石,但也相差无几,海归,律师,还兼着大学的客座教授,说不上三条腿,两条腿起码是站得稳的,所以被筛子遴选出来了。
周瑶石并不妨碍汤瑾规划自己的生活。怎么说呢,康至就是周瑶石介绍给汤瑾的。周瑶石跟康至家是世交,有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在里面。做康至的女朋友,周瑶石之于汤瑾,就是一个“叔叔”的身份。汤瑾那时候以为,面对周瑶石这样的男人,只要你摆得正自己的位置,随时调整好“周局”与“叔叔”这两种不同的形势,他就不会妨碍你。非但不会妨碍,而且,还会时时伸出援手。譬如,周瑶石许诺,下一步,副局长的位置就是汤瑾的。汤瑾本来是个不思进步的女人,但周瑶石是个推动力,一步一步,就把汤瑾鞭策出了积极向上的面貌。
一切看起来按部就班,就是梦幻般的现实和现实般的梦幻,归根结底,当然还是现实。汤瑾离婚后的生活并没有脱轨,反而有些蒸蒸日上的趋势,一个新的婚姻,一个条件上乘的丈夫,一条意外铺就的仕途,不出意外的话,似乎都指日可待。
可是意外却出现了。
这个意外就是仝小乙。
局里和电视台合作搞晚会,主题是“抵制黄赌毒,提倡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在“赌”这一块,电视台推荐了个奇人。此人号称“骰子王”,破过吉尼斯记录,一摇之下,能够随心所欲地让几十粒骰子完成五花八门的组合。如果能请来此人倡导禁赌,效果一定会事半功倍。但既然是奇人,当然便有奇人的派头。“骰子王”很难请,据说本地电视台三番五次邀请他上节目都被拒绝了,只有一次例外,让中央电视台拍过。周瑶石让汤瑾落实一下,说好了不是硬任务,能请来最好,请不来再想其他办法。汤瑾心里却已经多少有了把握。汤瑾想,应该不会错,世界上难道会有两个仝小乙?这个奇人就叫仝小乙。
仝小乙是三路电车的司机。汤瑾没有找公交公司,直接去了三路电车的终点站。等过去几趟车后,仝小乙就出现在汤瑾面前了。仝小乙从车上跳下来,举着个硕大的搪瓷缸子,一边豪饮一边往调度室走。正是盛夏,仝小乙穿着二指背心,背心向上卷起来,胸罩一样横在胸前,露出的小腹深陷下去,像饿了三天的肚子。果然是同一个人。汤瑾觉得时隔多年,仝小乙居然基本上没什么变化,连放大了一号都谈不上,只是拉长了一截,而且,拉长了的也只是身子,脸的大小还是当年的规模。
“小乙!”汤瑾叫,同时按下喇叭。
仝小乙置若罔闻,自顾往前走。汤瑾只有把头伸出车窗,大声叫他。仝小乙朝汤瑾的方向望,只看了一眼,就欢呼着奔了过来。
后来仝小乙说,这么多年了,汤瑾也没怎么变,尽管她只从车里露出了一颗头,尽管这颗头上还遮着副太阳镜,但还是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唉呀,我想啊,你就是到了八十岁,我也能一眼就认出你!”
仝小乙这么说夸张吗?倒也未必,至少,汤瑾自己就觉得仝小乙还是从前的样子。这种感受当然是主观的,没有人三十多岁了还是七八岁时候的样子。这种感受的依据是情感,有了情感,岁月对人的改造便显得微不足道了。小的时候,汤瑾和仝小乙是邻居。有段时间,双方的家长都忙,把他们托在一个姓金的妇女家里。每天放学,汤瑾和仝小乙就结伴去“金阿姨”家吃饭,然后一起做作业,等到天黑,被父母各自接回家去。仝小乙从小就单薄,七八岁的儿童大多肚皮浑圆,仝小乙的肚皮却总是前胸贴着后背,俨然一个非洲孤儿,当然不是饿的,是天生就长成那样。汤瑾比仝小乙大两岁,长得也结实,就有些姐姐的样子,在外面护,在金阿姨家让。仝小乙也把汤瑾当成一个依赖。汤瑾和仝小乙结伴生活了几年,后来汤瑾家搬走了,这种日子才宣告结束。至此两人便断了消息。汤瑾不敢肯定,自己真的到了八十岁还能被仝小乙认出,但现在自己三十四岁了,仝小乙至少能够毫不迟疑地就将自己辨认出来,这种确认,让人有种辛酸的感动。汤瑾当然清楚岁月都在自己身上做了哪些手脚,有些部位,对于一个三十四岁的女人而言,岁月甚至是下了狠手的,说是败坏殆尽也不为过。但在仝小乙毫不迟疑的确认之下,这些损害被一笔勾销了。
两人的重逢毫无障碍,二十多年的时光仿佛根本不存在,一接上头,就像回到了当年结伴上金阿姨家吃饭的时候。汤瑾说明了来意,仝小乙自然是满口答应。仝小乙说话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是一种感慨万千的风格:“我要感谢这样的宣传!抵制黄赌毒,不抵制,我们也不会重逢的!唉呀,嘿!好……”他不住地喟叹,几乎要感谢“黄赌毒”。汤瑾倒不觉得仝小乙荒唐。在汤瑾眼里,仝小乙就是个“弟弟”。既然是弟弟,夸张些,激动些,东拉西扯地喜不自禁些,也无伤大雅。
仝小乙还要上班,按他的意思,当时就要跟汤瑾走,结果被汤瑾阻止了,劝他不要影响工作。两个人约好晚上在“浮水印”见。
“浮水印”是家咖啡厅。汤瑾先到的,坐了大约有一刻钟,仝小乙来了。仝小乙的出现不但令汤瑾大吃一惊,咖啡厅里所有的人都被他搞得瞠目结舌。仝小乙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戴着黑色的礼帽,系着白色的围巾,拎着一口旧皮箱。有脑子比较快的人看出了苗头,叫一声:“许文强!”不错,仝小乙就是按照电视剧里那个著名的人物打扮的。仝小乙旁若无人,款款地走到汤瑾面前坐下。
汤瑾不免有些尴尬,底声问他:“发疯哦,你搞什么名堂?”
仝小乙手一摊:“我表演的时候是这样的,这是我的演出服。”
汤瑾说:“没让你在这儿演出啊,你听不到吗,别人都在笑。”
仝小乙严肃地四周看看,不高兴了:“我是要表演给你看,不穿成这样,唉呀,你知道吗?我就摇不了骰子。让他们笑,大惊小怪!你看好了,一会儿他们鼓掌都来不及!”
仝小乙把自己的旧皮箱放在桌面上,郑重其事地打开,里面摆着一排塑料罐子,每只罐子里都塞满了花花绿绿的骰子。骰子和平常见到的不太一样,有底色,花花绿绿,每一粒都珠圆玉润,很精致的样子。仝小乙捏起一粒:“拉斯维加斯弄来的!”他的行头和举止成了咖啡厅的焦点,大家都眼巴巴地看他。仝小乙拿出只罐子,抓出把拉斯维加斯弄来的骰子,看架势,就是要表演了。但却又停下来,眉头皱成一块疙瘩。怎么了呢?大家拭目以待。“不行呀,”仝小乙捻起桌布的一角,“要玻璃,桌布不够光滑,要玻璃,不要桌布!”这就好像抖了个包袱,汤瑾的好奇心被吊起来了,问服务生有没有“玻璃”桌面的位子?
于是就换了张桌子。“玻璃”桌面的,仝小乙用手指来回摩擦,吁口气,眉头开了,看来是满意了。在桌面上间隔均匀地摆上一排骰子,仝小乙人站着,白色的围巾甩在肩后,右手开始摇晃罐子,左一下,右一下,幅度逐渐加大,速度逐渐加快,突然,下手了——罐子向桌面的骰子扫去,一粒骰子消失了,再扫回来,又消失一粒,风卷残云一样,一排骰子片刻间被仝小乙收在了罐子里。已经有围观者了,有人发出喝彩。但还没完。仝小乙手中的罐子摇得飞快,哗啦哗啦,哗哗哗,哗——,行云流水间,电光火石般地突然收手,啪地一声,扣在桌面上,然后,缓缓亮开。怎么样呢?十多粒骰子笔直地磊在一起,当然没多高,但居然有着高耸入云般的气势!掌声响起来了。怎么说呢?像仝小乙说的:掌声很踊跃,很积极,就像怕来不及似的。
汤瑾笑了。汤瑾看出来了,仝小乙的舞台感很强,他这手绝活,只有配合舞台气氛才能淋漓尽致地展示,风衣,围巾,一个都不能少,当然还有那顶帽子,此刻仝小乙就摘下它,贴在腹部,微微躬身向观众们致意呢。
掌声激发了仝小乙的热情,他又接连表演了几手,哪一手都堪称神奇,哪一手都很过硬。仝小乙也越来越从容了,就是说,进入角色了,他那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也跟着恰如其分起来。现在仝小乙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主角。手中的罐子落下后,仝小乙会有一个短暂的静止,凝神倾听,听什么呢?听的是某种神秘之声,然后,他会松下一口气,轻声说句:“行了!”再亮开罐子,果然就行了——拉斯维加斯的骰子们像是被严格砌成的一样,摆出了预定的造型。
“浮水印”里气氛热烈,像是在给仝小乙开专场晚会。汤瑾眼看这里已经不是能安静说话的地方,招呼仝小乙离开。两人是踏着掌声离开的“浮水印”,很隆重。和仝小乙并肩走着,他那副行头,更让汤瑾有种如在戏中的感觉。
上了汤瑾的车,仝小乙点着根烟。汤瑾的车上是严禁吸烟的,这一点,连周瑶石也不例外。但汤瑾忍了忍,并没有阻止仝小乙。就是说,仝小乙一开始,在汤瑾这里就是个“例外”。而汤瑾,在仝小乙那里也是个“例外”。“我从来不在这种地方表演的,”仝小乙强调说,“你知道吗?我今天为了你才破例的!”
汤瑾笑了笑,问他怎么练就的这么一手绝活。仝小乙说:“玩呗,唉呀我就是爱玩,只要是我爱玩的,我就是不要命了,也要把它玩好!你是不知道,我玩坏的骰子就有几麻袋,怎么玩坏的呀?就是摇碎啦,奇怪吧?能把骰子摇碎,我这个人真是了不起!我自己都很佩服……”仝小乙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吞云吐雾,汤瑾眼睛的余光里就是一个“许文强”的影子。
拉着个“许文强”,汤瑾就不好招摇过市了,最后干脆停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坐在车里和仝小乙说话。
两人各自说了说自己的状况。仝小乙的经历比较单纯:中学毕业后参军,复员后进公交公司开电车,结婚几年了,没孩子,最大的亮点就是成了“骰子王”,正经被吉尼斯记录确认了的,上报纸,上电视,好像家常便饭一样。“我上的是中央台,市里的我才不去,我不想让他们随便拍我。”仝小乙郑重地说。汤瑾的经历也貌似单纯,要不就是她有意忽略了一些难以言传的环节:大学毕业进文化局,结婚,离婚。
“离婚了呀?”仝小乙果然感慨万千起来,“怎么要离婚呀?多可怜啊!”
汤瑾笑着附和:“是啊,可怜吧?”
话音未落,仝小乙的手就伸了过来,握在她的右手上。仝小乙的手指很长,很瘦,像几根铁丝,在汤瑾手上不软不硬地缠了一圈。汤瑾由着他缠着,知道这是仝小乙在对自己表示慰问,汤瑾也能很自然地接受,结果是,一接受,就真的生出了一些“可怜”的感觉,脸上的笑在黑暗中不知不觉凝固了。
这时仝小乙另一只手也伸过来了,攥成拳头,举在汤瑾眼前,展开:“你的还在吧?我想啊,你的一定不在啦。”
车里没有开灯,就着街边的路灯,汤瑾看到仝小乙的掌心里有一片幽暗的光。
那是一片碎瓷。汤瑾隐约记起来了:小时候,有一次汤瑾不慎打碎了金阿姨家的一只瓷碗,这不算太严重的过失,但在两个小孩眼里,却是不小的乱子。仝小乙建议把碎片扔进炉子里,赶在金阿姨发现之前毁尸灭迹。金阿姨家烧碳块,时值严冬,炉火正旺。两人把碎片投入火中,不知道什么原理,火焰骤然一亮,腾起蛇一般的舞蹈,似乎那些瓷片真的燃烧了起来。第二天,仝小乙在金阿姨家门前的炉灰里发现,那些碎瓷完好无损,只是被熏得乌黑。两个小孩对这些碎瓷感到惊奇,它们经历了摔打和烈焰,质地居然完好如初。汤瑾和仝小乙将它们从灰烬中挑拣出来,仔细地冲洗干净,一人选了一片形状好看的收藏起来。他们发誓说,要各自永远保存自己的瓷片。这也是孩子气的作法,庄严地给自己虚拟出可贵的情感和神秘的信物,以此滋生一些天真的寄托。
时隔多年,仝小乙变戏法似地又把他的宝贝变了出来,如他所言,三十四岁的汤瑾当然变不出这样的把戏了。
2
艾娥持之以恒地砸门,砸出了多重声部合唱般的节奏,时而低回,时而昂扬。汤瑾的恍惚因此不可能长久,愤怒的“艾女士”不给她这样的权利。汤瑾定了定神,拨通了仝小乙的电话。仝小乙好像手里正攥着手机,迫不及待地等着接听一样,铃声只响了一下,声音就传过来了:“唉呀——”
汤瑾打断他:“艾娥带了电视台的人在我家闹。”
电话那头的仝小乙显然是愣住了,发出些气泡似的“呃呃”声:“电视台?不会吧?唉呀怎么能这样搞?艾娥有毛病了吗?”
汤瑾火了:“你不要问我!你把你老婆弄走!”说完就挂断了手机。汤瑾很懊恼。太草率了,自己真的是太草率了,小到一条裙子,大到一个男人,都大而化之的,裙子不合适顶多是别扭,男人不合适,就是灾难啊!
门外传来手机铃声。艾娥在接电话。然后一切戛然而止。他们撤走了。真的撤走了吗?汤瑾不敢确定,趴在窗子上望,看到他们出了楼洞,上一辆有着电视台标志的面包车。钻进车门的一刹那,艾娥突然抬头,目光箭一般射了上来。汤瑾惊慌地闪到了窗帘后面,但还是鸟儿般的感觉到一股凉意。
汤瑾想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艾娥的目光会像箭一样的射人呢?初次见到艾娥时,汤瑾觉得艾娥和仝小乙蛮般配,三十多岁的女人了,还像个没长开的初中生,个子大约也就一米五的样子,完全没有胸,看人的时候眼神软软的。汤瑾心里想,这个艾娥怕是有些先天不足,体质有问题。可仝小乙却说艾娥结实着呢,“她呀,可厉害呢!” 仝小乙说的时候笑嘻嘻的。这样一个单薄的小女人,怎么个“厉害”法?汤瑾按照经验来会意,然后暗骂自己无聊。艾娥也是公交车司机。有一次,汤瑾在路上看到艾娥,她们的车恰好都停在红灯前,汤瑾一抬头,看到身边那辆公交车上的艾娥。艾娥坐在驾驶员的位置上,那么大的一辆公交车,那么小的一个女司机,两相比照,就是个“无人驾驶”的效果。汤瑾被这种反差弄得心里怪难受的。那时候汤瑾觉得艾娥是个惹人心疼的小女人,孰料,“她呀,可厉害呢!”
按照热力学第二定律:事情总是“越变越糟”。汤瑾现在就验证着这条定律。
天色黑下来。汤瑾不开灯,躺在沙发里思前想后。晚饭说好是要出去吃的,局里招待客人,本来汤瑾现在是要出现在饭局上的,可是现在只能饿着肚子躺在黑暗里。周瑶石的电话又打进来过一次:“怎么样?”汤瑾不想多说什么,只说是没事了,人已经走了。汤瑾听出来了,周瑶石有些不快,这提醒她,周瑶石似乎在暗示她做出些解释。这种暗示,让汤瑾恨恨的,感觉周瑶石是在雪上加霜,是逼债的黄世仁。汤瑾现在只想一个人安静地把事情理理清楚,她向周瑶石请假,说要休息几天。周瑶石一声没吭,挂了手机。
整个晚上汤瑾都没怎么睡实。
汤瑾想明天要教训仝小乙一下,让仝小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已经极大地扰乱了自己的生活,必须悬崖勒马。可是一想到在这种时候和仝小乙见面,说不定会成为把柄,汤瑾的心就乱成了一团。电视台的记者说拍到过仝小乙从汤瑾家出来,汤瑾回忆了一下,仝小乙最后一次来自己这里,是五天前的事,就是说,至少,她已经被电视台的摄像机监视了五天!“监视”这个词一跳出来,汤瑾立刻就缩住了身子,好像显微镜下的细菌一样。人是经不起被监视的,一被监视,再清白的人都会被弄出马脚。汤瑾飞快地检点了一下自己五天来的生活,所幸,似乎没有格外的破绽,至多是去过一次康至的律师楼,康至是自己名正言顺的男朋友,即使两人去宾馆开房间,也无可厚非。但心里已经是战战兢兢的了。以前汤瑾没有审视过自己的生活,这天夜里,在这种局势下审视一番,汤瑾发现自己的生活原来如此不可告人:周瑶石,康至,仝小乙,本来条分缕析、各有侧重的几个男人,却都搅在了一起,简直就是一团乱麻。
汤瑾想不通,怎么本来好像蛮顺畅的日子,一经分析,性质就变了呢?这样的日子是不堪承受被“监视”之重的。现在必须理清头绪了。仝小乙不用说,必须快刀斩乱麻,他显然是个祸害。其次是周瑶石。周瑶石在电话中透露出的不快,让汤瑾有所觉悟,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对女人没有妨碍的男人,既然仝小乙这样长不大的男人都能制造出麻烦,周瑶石一旦发作,该是什么威力?最后是康至。仔细一分析,这个男人也应该从生活里摘出去,他是周瑶石介绍的,做了自己的丈夫,终究会埋下隐患……
七算八算,汤瑾检讨的结果是:自己的生活竟是危机四伏着的。更加糟糕的是,汤瑾发现,如果把生活中的男人全部清理掉,那么生活就不成其为生活了,它会难以为继,一下子垮掉,变得一无是处。仝小乙先不去说,汤瑾想,自己的生活在周瑶石这里已经打上了死结,这个结一旦解开,稀里哗啦,生活就有散架的可能性。怎么说呢?汤瑾的生活和周瑶石绑在一起的太多了,简直就是生活本身,甚至连康至这个男朋友,都是这条绳上的。
刚刚尝试着炒股的汤瑾想,就像在股市一样,自己被套牢了。
就这样,本来是仝小乙惹出的事端,不知不觉,汤瑾紧张的神经却绷在了周瑶石身上。当然,周瑶石是汤瑾生活中的主要症结,但是也说明,汤瑾在这个晚上依然是没怎么把仝小乙放在心里。
汤瑾在清晨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她感觉自己只是闭了下眼就被电话吵醒了。其实这时候已经不早了。
电话是周瑶石打来的:“你马上来局里,有事要和你谈。”
汤瑾还在睡意当中,电话铃本身已经吓到了她,周瑶石严厉的口气更是让她半天回不过神。汤瑾躺在床上,浑身汗涔涔的,有种虚脱的无力之感。后来汤瑾几乎是挣扎着爬了起来,去卫生间冲澡时,一眼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汤瑾立刻再次受到了惊吓。一夜之间,岁月就把这个三十四岁的女人还原成了她应当被损害到的那个程度,平日的保养,维护,统统无效了。这种损害是根子上的,完全符合热力学第二定律:镜子里的汤瑾,潦草,凌乱,就是种“越变越糟”的颓唐之势。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汤瑾发现自己的小腹竟然微微突出了!汤瑾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令那条裙子别扭的根源啊——自己的身体走形了,以前的尺寸已经难以妥贴地掩藏这个身体了。汤瑾捧着小腹怔忪地站在水中。小腹那里所发生的变化,不过就是多了圈微乎其微的肉,但在一个女人心里,却是沧海桑田般的翻天覆地。
汤瑾赶到局里时已经是中午了。文化局不是考勤严格的单位,上班时间大楼里都没多少人气,这个时候,更是空空如也。周瑶石等在办公室里,汤瑾一进去,就感觉到气氛很不好。
周瑶石一言不发地盯着汤瑾。在汤瑾的经验里,周瑶石还从来没有过这种态度。汤瑾经验里的周瑶石,要么直截了当,要么不屑一顾,从来不这么引而不发地盯着人看。汤瑾以为周瑶石在为昨天的事生气。在路上汤瑾已经基本想好了怎么对周瑶石解释。在这件事上,汤瑾并不认为周瑶石有多大的理由恼火,她觉得,周瑶石此时的态度有些过于夸张。
事实却比汤瑾以为的要严峻得多。
今天一大早,艾娥就带着电视台的人来了文化局。他们不是要找汤瑾,而是要求采访“一把手”。局里的干部阻拦,理由很充分:这都什么年代了,个人隐私,根本不需要单位领导表态。但艾娥闹得很凶。艾娥半张脸肿着,她说是昨天晚上被自己丈夫打的。艾娥仰着半张肿脸,哭着说,逼急了她就从文化局的楼上跳下去!“一把手”周瑶石并不吃这一套,坚决不见,也不指派任何人去安抚,干脆就命令保安把他们轰了出去。
“你知道吗?电视台的记者扬言要给文化局曝光,” 周瑶石顿一下,“当然,我不会在乎他们搞这种名堂——我之所以不接待他们,也是为了你。你想一想,这个时候配合他们,不就是助长他们了吗?”
汤瑾呆若木鸡。汤瑾的内心没有多少波澜,脸上也只是一派茫然。汤瑾不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件事在局里弄到了人尽皆知,周瑶石分析,肯定会有人幸灾乐祸。汤瑾作为副局长的人选,并不是那么令人服气,这是“隐患”,今天出了这种事,就是“明火”了。其他的事,有周瑶石顶着,但“这种事”,周瑶石说:“你必须自己善后。”
汤瑾的眼泪一下子滚了出来。周瑶石的“这句话”比“这种事”更有杀伤力。
周瑶石好像就是在等汤瑾的眼泪。汤瑾木然地哭,他就欣赏般地看着。看了一阵,才说:“不过,我会安排,以组织名义去和电视台接洽,帮你澄清事实,并且抗议他们的做法——毕竟,你是文化局的干部,毕竟,他们扰乱了文化局的工作秩序。”
汤瑾依然在哭,但没有哭泣时的那种心理反应。毋宁说是在哭给周瑶石看。
“好了,不要哭了。”周瑶石敲敲办公桌,“说说吧,你和那个开电车的——嗯,摇骰子的——究竟怎么回事?”
那么,汤瑾和那个“摇骰子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汤瑾自己也很难说得清楚。
仝小乙为汤瑾上了次市里的电视,在文化局主办的晚会上大显身手,寓教于乐,以“骰子王”的身份倡导禁赌。晚会很成功,周瑶石很满意。“我是破例了,真的是破例了。”仝小乙强调这一切都是为了汤瑾。汤瑾相信仝小乙说得不假,但觉得仝小乙为她这样破一破例,也没什么大不了——她不是也破例让仝小乙在自己车上吸烟了吗?怎么说呢?两个人都有种天经地义的架势,把为彼此“破例”当作一种优待,像私下收受了某种特权。
汤瑾把仝小乙带到自己母亲面前。奇怪的是,母亲却根本认不出当年的这个小邻居,汤瑾说了半天,母亲依然 “哦哦哦”。汤瑾想不通,怎么在自己眼里几乎是一成不变的仝小乙,到了母亲眼里,就成了“哦哦哦”?这里面是有点蹊跷啊。汤瑾想,莫非,有一种线索,只对她和仝小乙有效,是他们相互辨认的依据,别人根本无从捕捉。仝小乙也把汤瑾带到自己家里。遗憾的是,仝小乙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没法让汤瑾鉴定一下时光对自己的改造程度。但汤瑾见到了艾娥。艾娥已经知道了汤瑾和仝小乙的关系,一见面,就腼腆地叫汤瑾“姐”。汤瑾被叫出了做姐姐的感觉,再次见面,就买了几件衣服给艾娥。仝小乙的日子并不轻松,他那个公交司机之家,物质生活极大的不丰富,这是一目了然的事。但这个艾娥,却有些不亢不卑。汤瑾送东西给艾娥,艾娥倒也不推辞,可一转眼,就让仝小乙送了双鞋来。汤瑾看着那双鞋,有些莫名其妙。汤瑾潜意识里是有些优越感的,觉得自己居高临下,应当也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结果,这个艾娥却注重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弄成了礼尚往来。
汤瑾对仝小乙说:“你家艾娥怎么这么客气呀?”
仝小乙说:“这不是客气,这是艾娥懂礼貌!”
汤瑾说:“跟我讲什么礼貌呀?”
仝小乙说:“那也是你先跟艾娥讲礼貌!”
事情过去了,汤瑾也没怎么放在心里。有一次,汤瑾在商场里看到那种鞋,一问,价格居然和自己送出的几件衣服基本等值。这个发现让汤瑾怔住了,心想,这肯定不是巧合吧,没有这么巧的事,显然,艾娥是做了细致的工作,才还回来的这双鞋。先不说这些衣服鞋子之间复杂的数字换算,仅就双方支付出的数额来说,艾娥就承受了一次不平等的压力——这双鞋对于一个女公交车司机来讲,实在太贵了。汤瑾觉得凭白给艾娥添了麻烦,同时,对艾娥也有了些微妙的看法。此后的交往,汤瑾就比较注意了,不再送什么礼物,反而是艾娥,用毛线织了手机套之类的东西送给汤瑾。女人和女人之间,时常就有些这样的小斗争,其中的玄奥,有时候也很惊心动魄。汤瑾觉得这很可笑,艾娥这个小女人有些小题大做,紧张得都让人心疼了。
和艾娥的缜密比起来,仝小乙完全就算得上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这个仝小乙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玩上了,他太爱玩了,而且玩得纯粹,玩得不遗余力。在这种精神之下,仝小乙把自己玩成了“骰子王”,下的那番功夫,让汤瑾不由得都要生出敬仰来。汤瑾在仝小乙家亲眼看到了那几麻袋被摇碎了的骰子,四分五裂的它们见证了一个“骰子王”是怎样炼成的。可是这个仝小乙玩出名堂后,却不学以致用。各种机会接踵而至,请他长期表演的,年薪一开口就是六位数。仝小乙却不为所动,继续在盛夏里卷起二指背心做他的电车司机。汤瑾问仝小乙:“你傻呀?就这么爱开电车?多挣些钱,也让艾娥享享福。” 仝小乙被问得张口结舌,他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瞪着眼睛说:“我就是爱玩喽!——我没想过去挣钱——为什么要让艾娥享享福呀?——哎呀,——艾娥现在是在受罪吗?——我看艾娥很幸福嘛!”仝小乙自问自答,让汤瑾有些怀疑自己的幸福观,是啊,凭什么要认为人家是在受罪呢?
仝小乙的体格小于成年男人的平均值,艾娥更是个袖珍女人,看着这两个比别人小一圈的夫妻,汤瑾觉得他们像一对生不逢时的精灵,有些古怪的可爱,也有些古怪的可笑。
总之,仝小乙和艾娥的生活态度,在汤瑾的经验之外。
汤瑾的生活经验来自于以下现实:
对于周瑶石,汤瑾在认清形势、摆正位置之余,也不免常常心生怨艾。毕竟,“认清”和“摆正”这两种姿态对人都是有些强迫性的,针对的是人顽固的本性——依着人的本性,天生都是“认不清”和“摆不正”的,所以就有个被矫正的痛苦在里面。而且,她和周瑶石的关系在局里几乎就是欲盖弥彰的,汤瑾时刻都要顶着同事们闪烁其辞的眼光。这种压力虽然无形,但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就是说,汤瑾时刻活在被污染的空气里。
男朋友康至,这个把周瑶石叫“叔叔”的律师,有个让汤瑾难以启齿的嗜好。说起来不可思议,他们没有在床上做过爱。律师康至对自己的办公室情有独钟,每次约会,无论在哪里,最后一个提议总是:“去我办公室吧。”康至那间不大的办公室让汤瑾有些望而却步,在那里,康至往往是即兴式的,一改平时的温文尔雅,变得有些粗鲁,甚至粗暴,在汤瑾了无防范的情况下,突然行动,三下五除二,直奔主题。汤瑾从周瑶石那里得知,康至是携前妻一同出国留学的,结果,前妻跟自己的导师搞在了一起。汤瑾联系起来想,认为康至热衷于在办公室里突袭自己,一定是对这件往事的报复性模仿。汤瑾分析,康至在类似办公室这样的场景中受到过刺激,怎么说呢?康至是把他当年远在异国受到的伤害,穿越时空,投射在自己身上了。这个结论让汤瑾很头痛,完全计较吧,好像也没有必要,可是,完全不计较,好像也说不过去。就算汤瑾心里不计较,但她的身体却要自发地计较,每次康至靠过来,汤瑾的身体就会隐隐约约弥漫出一股萧杀之气,也不知道康至是否能感觉到,反正,汤瑾是很为自己身体的擅自作主感到惊讶。汤瑾尝试着把康至向正常的方式引导,尽量在一些合理的空间亲近康至。可是,出了办公室,这个律师简直就是个谦谦君子,即使是在自己家里,也从不把汤瑾邀请到床上去。忍无可忍的时候汤瑾问他:“结婚后呢?难道我们也要住在你的办公室里?”康至回答一句:“这不是还没有结婚吗?”他机智的反问把汤瑾的质疑挡回去了,他并不正面回答,那意思是多解的,你可以理解为“结婚后会另当别论”,也可以理解为“还没结婚讨论这个问题纯属多余”。除了这个特殊的嗜好,康至堪称完美,但不解决康至的这个嗜好,汤瑾的心里就长期罩着块乌云了,面对康至时,身体长期地弥漫出萧杀之气。
汤瑾动过和康至结束的念头,不是很坚决,所以没有在康至面前表露。汤瑾对周瑶石含混地暗示了一下。康至是周瑶石介绍的人,由周瑶石来给自己安排男朋友,本来就是笔糊涂账,是汤瑾的温暖处又是汤瑾的伤心处,汤瑾内心的乌云和身体的萧杀可能与此也有些关系。汤瑾把了断的念头暗示给周瑶石,还怀有一些幽昧的动机,那就是看看周瑶石会如何反应。汤瑾不自觉地想试探一下人性叵测的那一面。周瑶石的反应很激烈。在汤瑾,这既有些出乎意料,又有些在情理之中。周瑶石说:“你不要胡思乱想!康至哪里不好?我给你介绍的人,怎么会有错!”周瑶石并不罗列康至好在哪里,似乎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是“我给你介绍的人”。周瑶石只需要强调他在这里面的份量就足够了。汤瑾饶有兴趣地看着周瑶石慷慨激昂,好像一个置身事外的人,玩味着里面曲折的内涵。
很多时候,汤瑾都有这样的游离之感,仿佛一个旁观者,在打量那个叫汤瑾的女人如何在尘世中周旋辗转,调整着自己的形势与位置;而那个叫汤瑾的女人自己,含糊其词,生活有个大致不坏的轮廓就行了。
做办公室主任,汤瑾的酒量纵然与日俱增,但终究也免不了会有喝醉的时候。喝醉了并没有多难受,难受的是,第二天那种生不如死的滋味:沮丧,厌恶,追悔莫及,甚至是痛苦无告。这种时候,汤瑾往往就认不清形势、摆不正位置了,成为一个怨气冲天的女人,向着冥冥中那个管事的高声抗议。这是身心共谋的结果,身体被摧残了,就上升到心理上,看来像是物理性质的,实际上,还是和精神有关吧?但是汤瑾宁可把这些感受归咎于酒精本身。汤瑾不是糊涂女人,不醉的时候,不爱去算糊涂账。
焦虑的时候汤瑾会设法疏缓一下自己的情绪,譬如,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跑一跑。偶尔还会跑得很远。有一次,汤瑾驶上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给汤瑾的感觉是:你可以一往无前地跑下去,你不需要目标,平铺直叙的道路会引导你前进。结果汤瑾就这么一直向前跑。夜里实在困了,找了个加油站停下,人就睡在了车里。第二天醒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另一座城市的地界。晨曦初升,汤瑾看着车外万千变幻着的复苏景象,一瞬间整个人都有种雾化了的弥散之感……
这些,构成了汤瑾三十四岁时的生活,升华一下,也就是一个三十四岁女人的人生经验。
仝小乙像个栩栩如生的影子,又像个凭空捏造出来的亲人。重逢后,汤瑾偶尔去仝小乙家里转转,有时候也约他们夫妻一同吃顿饭。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汤瑾很放松,饭也吃得真像是饭了,不再是酒桌上那种超出饮食本身的吃法。他们吃得多纯粹啊,要查账单,要打折扣,不打折扣也可以,饮料总是要送一瓶吧?这是汤瑾离婚前的吃法,如今重温的意义在于,它是种平衡和制约,类似给一辆奔波的车适当地做做保养。
这个时候仝小乙正在玩新的东西,他又迷恋上打乒乓球了。仝小乙依然是贯彻着他那种“就是不要命了,也要把它玩好”的作风。仝小乙先去体育馆找人打球,等到把认识的业余对手都打赢了之后,他就开始惦记上专业对手了。市里有体工队,也有正规的乒乓球运动员,但人家根本不和仝小乙打。仝小乙抽空就直奔体工队驻地,蹲在人家训练馆外面不走,一个目的:找人和他打一局。人家嫌他烦,开了门让他进去,派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孩子跟他打。谁知道,这个门一开,就放进来个魔鬼。仝小乙连那个孩子都打不过,可这恰恰就是麻烦的根源,他今天打不过了,明天就更要来,那架势,就是非要打过了才罢休。人家赶他走,他也不申辩,夹了拍子继续蹲在门口等,等到人家训练结束了,他堵在门口请求:“打一局吧,就一局!”运动员们都练累了,谁也没心情满足他的要求,他就尾随着人家跑到宿舍里死磨硬缠。这就影响到人家的正常训练了,找了保卫科的人对付仝小乙。保卫科一出面,仝小乙不免就吃了几次苦头。但是仝小乙矢志不渝,千方百计找到一个体委的关系,帮忙疏通了一番,最后终于如愿以偿,每天可以和专业运动员打上一局。
仝小乙的目标是:就这么一局一局地打下去,直到打出个“非专业性的”全国冠军。汤瑾当玩笑听,心想有这样的赛事吗?即使有,全国冠军,也太夸张了吧?可想一想那几麻袋摇碎的骰子,又觉得这个仝小乙就是个当代愚公,的确不能以常理来估量。汤瑾觉得自己蛮羡慕仝小乙的。别人都在呕心沥血地认形势、摆位置,仝小乙却在呕心沥血地玩。
如果不受干扰,坚忍不拔的仝小乙没准真的会拿到一个“非专业性”的全国冠军。结果是汤瑾干扰了他,他的这个冠军之梦只能半途而废了。
那天汤瑾代表文化局招待几个外地来的客人,照例是喝了些酒,但绝对算不上多。这个饭局有些例行公事的意思,规格也不高,所以周瑶石都不用出席。汤瑾的负担并不是很重,客客气气的足矣。平时喝了酒,汤瑾是不开车的,但那天喝得实在是少,汤瑾几乎没有感到酒力,所以结束后依然开了车回家。时间还早,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街上车水马龙,反而比白天还要显得热闹。也许恰恰是喝得不多,才把汤瑾正好调剂到一种似是而非的状态。汤瑾看着车外活色生香的景致,无端地就有些怅然若失。这种情绪一出现,好像将血液里本来微不足道的酒精发酵了一样,将汤瑾的头挑唆得居然有些眩晕。汤瑾努力振作精神,却发现,酒精一旦和怅然若失勾兑在一起,就有种弹簧般的韧劲,你进一下,它退一下,你一松懈,它就又反弹回来了。
汤瑾把车停在路边,不假思索地拨通了仝小乙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汤瑾用一种自己都觉得奇怪的声调说:“小乙,我喝醉啦,你过来,帮我把车开回去。” 仝小乙问清了地点,说他马上就到。汤瑾疑惑地坐在车上,心想自己怎么这样跟仝小乙说话啊,嗲兮兮的,像一只求助的母猫。汤瑾想得自己都笑起来,在心里对自己说:“你这个女人是在勾引仝小乙。”
怎么会这样呢,是醉了吧?醉了吗?就当是醉了吧。汤瑾觉得这种状态蛮好。作为一个女人,汤瑾在男人面前像一只母猫的机会太少了。跟周瑶石不可以,汤瑾下意识地耻于在周瑶石面前彻底地摇起尾巴,即使真摇起来了,说不定反而会弄巧成拙,周瑶石眼睛里摇来摇去的尾巴太多了;跟康至也不可以,汤瑾和康至的关系,近乎一种数学公式,双方是能够加以推理的,各方面换算下来,汤瑾已经没有“扮猫”的必要和余地。而且,即使汤瑾真的像一只母猫那样,目前康至十有八九还是会把她弄到办公室里去。但是微醺的汤瑾,现在有这种需要:像个母猫那样地撒撒娇,诉诉委屈。仝小乙可不就是个最合适的对象吗?
仝小乙火急火燎地来了。他打了辆车,停在汤瑾的车前。眼看着仝小乙跑过来,汤瑾的身体又一次擅自作主了,恶作剧似的,居然立刻有了醉意,一头埋在方向盘上,压得喇叭长鸣不已。仝小乙拉开车门,嘴里不停地“唉呀”,“唉呀唉呀唉呀,怎么醉成这样呀!太危险啦!唉呀唉呀唉呀——”被他这么一“唉呀”,汤瑾是不醉都不行了,由着他把自己拖出来,在车前绕一圈,塞进副驾驶的位置上去。汤瑾憋着笑,就是个闹一闹的意思。一个三十四岁的女人反驳岁月的最好方式就是:像个小女孩似的闹一闹。
仝小乙哪里知道汤瑾是在反驳岁月?他把汤瑾送到家,上楼都是半背半驮着的。汤瑾开始是作戏,但演着演着,怎么说呢?汤瑾入戏了:头真的很晕,身体真的很软,诉说欲也真的很强烈,完全就是喝醉了的状态。仝小乙忙前忙后,倒水,湿毛巾,汤瑾横在沙发里喋喋不休。都说些什么呢?汤瑾依次说起了:前夫,大学生活,父亲的去世,母亲的独居,她才进文化局时和群艺馆的人学过的书法——柳体!最后,周瑶石和康至也面目含混地出现了,其间又夹杂着对自己的宽慰,什么“无外如此”啦,“身不由己”啦, 全是些既像狡辩又像忏悔的词。汤瑾自己也不明白这是怎么了,好像身体里有另一个人在替自己说话,说的又是另一个自己的话,说来说去,就把自己说到虚无的最深处里面去了。就这样,汤瑾真的醉了。汤瑾把自己说醉了。直到汤瑾感到灼热难耐,猛地回到现实中,才看到了仝小乙赤裸的肩膀孟浪地俯在自己头顶。是的,孟浪,这就是汤瑾内心的第一感受。
至今汤瑾也弄不清两人是怎么“孟浪”起来的,是谁先“孟浪”的。汤瑾意识到的时候,非但仝小乙已经“孟浪”地脱光了衣服,汤瑾自己身上也已经是“孟浪”地没有多少遮掩了。汤瑾有一瞬间地恼火,生气了,但她发现自己的手正“孟浪”地揽在仝小乙的背上,就立刻消了气,真的是“无外如此”和“身不由己”了。
仝小乙很棒啊。周瑶石快五十岁的人了,和他比起来,仝小乙简直是个将军。这里也不是办公室,这里是汤瑾自己的家啊,汤瑾的身体一点也不萧杀,还很欣欣向荣。
汤瑾和那个“摇骰子的”就是这么回事,无外如此,身不由己,既莫名其妙,又顺理成章,结果假戏真做了,实在不好说得清楚。
所以汤瑾对周瑶石说:“我们只是从小的邻居,二十多年没见了。”
汤瑾这么说,并不觉得是在撒谎,她和仝小乙的关系就应该是这么一个问心无愧的事实。周瑶石点点头,好像并没有深究的兴趣。
周瑶石说:“我要提醒你,现在是什么时候。”
汤瑾想了想,才明白周瑶石话里的意思——周瑶石有望升迁,去市委做宣传部长,他要在离开文化局之前,落实汤瑾副局长的位置。现在就是这么个时候。
周瑶石说:“这个时候惹出这样的乱子,你简直是荒唐!”
汤瑾哑口无言,态度端正地觉得自己的确是荒唐——不管是不是这个时候,惹出这样的乱子,都是荒唐!
周瑶石说:“好了,先去‘格桑花’吃饭,被你的事闹了一上午,肚子早被闹饿了。”
“格桑花”是文化局自己的宾馆,常年替周瑶石留着一套房间。
汤瑾突然想起什么,紧张地说:“我被监视了,电视台在跟踪我。”
“监视?太荒唐了!电视台怎么能这么搞?这样不侵犯人权吗?”周瑶石愣住了,随即改了主意,“那你先回吧,在家里等消息,不要乱来!”
不要乱来——汤瑾坐进自己车里时,还在想周瑶石最后这句既像叮嘱又像警告的话。同样的话,几天前汤瑾也对仝小乙说过。仝小乙说他想好了,要和艾娥离婚。汤瑾对仝小乙说:“你不要乱来!”汤瑾想了想,自己当时这么说,好像既不是叮嘱也不是警告,充其量,算是种规劝吧?因为,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仝小乙会制造出麻烦——仝小乙一直都是很听话的。对于仝小乙,汤瑾始终大大咧咧,仝小乙已经百折不挠了,她依然很麻痹大意。在汤瑾眼里,这个仝小乙就像他打扮成的那个样子,是电视剧里的角色,即使山重水复,也不会柳暗花明地兑现到生活里。现在,仝小乙开始像摇骰子一样地摇撼起汤瑾的生活了,汤瑾的生活会被摇成一地的碎骰子吗?
汤瑾想得揪心。
车开到自己小区门前时,汤瑾一眼看到了蹲在路边的仝小乙。仝小乙蹲在那里,可能是蹲累了,双手还垫在膝弯处,一副不知好歹的样子。这个时候看到仝小乙,汤瑾不啻于是看到了魔鬼,一打方向盘,掉头就走。
仝小乙看到她的车了,迎上来,但车子掉头而去却让他大为意外。仝小乙愣了几秒钟,拔腿便追,梗着脖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差点就扑上了车尾。汤瑾从倒车镜里看到不自量力的仝小乙,他那种无法接受现实的徒劳样子,不禁让汤瑾心头一酸。但是汤瑾立刻狠下心,“不要乱来!”她在心里大声警告自己。现在自己小区门前是什么?是瓜田李下!电视台的摄像机就埋伏在附近吗?那么就让他们拍吧!这个镜头足以说明问题了吧?
仝小乙追得执著。汤瑾心里反而有种要惩罚什么和反击什么的快感。汤瑾觉得此刻没有追逐者,她和仝小乙是在共同被某种迫害追逐着,是一起在奔逃。
当初和仝小乙弄在一起,汤瑾没感到格外的不妥。仝小乙在汤瑾眼里,不是现实意义上的男人。就是说,汤瑾不需要对仝小乙进行现实意义上的计算与衡量。当然,汤瑾也不会格外感到满意,毕竟,这个“摇骰子的”充其量只能说是无害,并不能谈上如何有益。一切发生就发生了,似乎没什么大不了。所以,接下去汤瑾并不主动接触仝小乙。是仝小乙,好像突然得到了许可和召唤,猛烈地燃烧起来。
仝小乙放弃了他在乒乓球上的抱负,转而以同样的执著迷恋上了汤瑾。
仝小乙把这一切赋予神秘的色彩,他再三把玩那枚碎瓷,对汤瑾由衷地喟叹:“难道不是吗?这块瓷一定通灵的,你想一想啊,它被你摔,被火烧,可是依然还是一块瓷——这就像我们一样,什么也改变不了我们注定在一起这样的事实,注定了,注定了的……”这是什么逻辑?也许是仝小乙拙于修辞,反正是很不令人信服。但仝小乙信,他以一种“注定了”的虔诚,归顺在命运的安排里了。
仝小乙欢欣鼓舞地来找汤瑾,如果汤瑾不在家,他就蹲在小区门口死等,好像那时蹲在体工队的训练馆外面一样。一开始,汤瑾是不鼓励也不排斥的态度,仝小乙来了,她也接纳,听听仝小乙神神叨叨的啰嗦,也是一种调剂。那枚碎瓷的边缘已经被仝小乙摩搓得光滑无比了,已经让人看不出残骸的样子,反而真像个有些来头的东西,汤瑾有时候捏在手里玩,心里居然也会有些通冥之类的联想。
仝小乙像对待这枚碎瓷一样的对待汤瑾,恭顺,臣服,五体投地。他喜欢趴在汤瑾怀里吟哦一般地赞美:“噢,这才叫胸啊,你自己摸一下,多软啊,你看这肚子,像个水袋一样,枕在上面就是最高级的枕头啊,哪里像艾娥,长了个男人一样的肚子,硬梆梆的,肌肉像专门练过一样的哟,女人就是要有这样的软肚子,女人就应该像一团棉花啊……”
谁这么赞美过汤瑾的身体呢?以前没有,前夫恰恰是由于木讷才被汤瑾所厌恶的,汤瑾不能容忍自己“棉花一样”的身体被熟视无睹;目前也没有,周瑶石不会,会也没有这么由衷。康至呢?这个男朋友除了会在办公室突袭她,其他时候总保持着一段距离,这段距离就是公式之间那道不可逾越的“等号”,鸿沟一样的。汤瑾被仝小乙说得洋溢出棉花一样的软意。要知道,和所有女人一样,汤瑾也是很在意自己体形的。汤瑾是那种比较圆润的女人,对此,汤瑾有时候不太能确定出好坏,她觉得自己略嫌丰满了些,尤其是腰腹,没有那种纤细女人的好看。如今,这种疑虑在仝小乙的歌颂声中烟消云散,汤瑾当然是乐于消受的。
仝小乙整个人都像他说话的方式一样,弥漫着感慨万千和一唱三叹,尽管有些比喻并不曼妙,譬如“水袋”“枕头”之流,但这样才显得朴素诚恳啊,让人有一种含英咀华的好心情。在现实中认形势,摆位置,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然而和仝小乙在一起,汤瑾随便就可以飘飘然。
汤瑾反对仝小乙拿自己和艾娥做比较,虽然她从中体会出得意,但下意识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汤瑾问仝小乙:“你这样,会不会觉得对不起艾娥?”她这样问,实际上已经是把责任全部推给了仝小乙,是 “你这样”,和她好像没什么关系。
这是最让仝小乙犯难的一个问题,他听不出汤瑾话里的阴谋,片面地感到自己责任攸关,只有唉声叹气,很迷惘的样子。
汤瑾对此也不深究,她心里也只是隐隐约约有个感触,并没有上升到很严峻的高度,而且这个感触更多的是来自于一股“不屑于”——汤瑾从心底里是“不屑于”和艾娥做比较的。
结果,仝小乙已经冒出危险的苗头了,汤瑾依然没有足够的警惕。
汤瑾只是觉得仝小乙有些烦人了。有一次,仝小乙等不到汤瑾,打电话问她在哪里。汤瑾正在陪人唱歌,随口说了自己所处的位置。结果汤瑾从歌厅出来发动车子时,被蹲在暗处的仝小乙吓得半死。当时已经很晚了,仝小乙突然冒出来,蝙蝠侠一样地贴在她的车窗上。汤瑾惊叫一声,引得同车的几个人都跟着哇哇叫。看清楚了是仝小乙,汤瑾简直是怒不可遏,一边跟车里的人解释,一边下了车,用驱赶的态度低声呵斥仝小乙。仝小乙还想分辩,不料被汤瑾动作隐秘地猛踢了两脚——汤瑾的动作不敢太大,因为众目睽睽,所以只有在力度上加些份量。仝小乙服从了,一瘸一拐地回到暗处去。作为惩罚,汤瑾就此命令仝小乙以后不许给她打电话。意思其实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你永远给我呆在暗处!
仝小乙很听话,诚恳地保证:“你不要我打我一定是不打的,为了保险,我现在就把你的号码删除掉——我怕我万一管不住自己,又打给你啦。”
这个办法很有效,仝小乙真的管住自己了。他不给汤瑾打电话,改为顽固地在汤瑾家楼下守候,后来几乎发展成规律了,只要汤瑾回家,就可以在楼下看到废寝忘食的仝小乙。也不知道汤瑾彻夜不归的时候,这个仝小乙是怎么打发自己的。
这就干扰到汤瑾的生活了。虽然周瑶石一般不会光临汤瑾家,康至似乎也没有这方面的兴趣,但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怎么说,这两个男人都有理由这么做。真有一回,周瑶石说:“去你那儿!”汤瑾慌得都要背过气了,干脆连句像样的解释都没有,直接把车开到了“格桑花”。好在周瑶石喝醉了,根本弄不清东南西北。
汤瑾严令仝小乙不许擅自到她这儿来。这回,仝小乙不听话了,无辜地说:“我也没办法呀,我总不能把自己的腿也删除掉吧?腿在,我就管不住自己啦,腿就自己跑到你这儿来啦。”汤瑾认为他这是在油嘴滑舌。
汤瑾对仝小乙的兴趣骤然递减。征兆是,她不允许仝小乙在自己车上吸烟了,“破例”的口子扎了起来。仝小乙来了,汤瑾心情不好,就绝不会通融。不妙的是,面对仝小乙,汤瑾心情好的时候也是在递减。这就苦了仝小乙。汤瑾不给面子,仝小乙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仝小乙只有摩搓着那枚碎瓷,感慨万千地向汤瑾追忆童年时光:哪一次一起捡了只野猫啦,哪一次结伴去公园,结果双双失足落水啦……
仝小乙说:“我小时候就爱你,我可以对天发誓!”
这些鸡毛蒜皮的话汤瑾听得多了,已经兴趣全无。童年很可贵吗?可贵在哪里呢?纯真吗?汤瑾以一个三十四岁女人的道德感批判:再纯真,你现在背着艾娥乱搞,也不纯真了!至于“对天发誓”之类的,汤瑾觉得简直就是荒谬,自嘲地想,如果“对天发誓”有用,那她一定去试试,看看能不能让周瑶石变得可以被企图——她在周瑶石那里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这个仝小乙在她这里为什么却摆不正?
仝小乙很颟顸。仝小乙一往情深。仝小乙以那枚碎瓷为精神寄托。仝小乙把汤瑾的态度归咎在艾娥身上了。“唉呀,我知道你是怕对不起艾娥,我很理解你,因为我也怕对不起她。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一致的。可是,怎么办呢?” 仝小乙痛苦地说:“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想对不起呀!”
汤瑾觉得这个仝小乙太大言不惭了,好像自己在纠缠他,他处在一个两难的境地一样。汤瑾说:“你不要发神经,艾娥挺好的。”
仝小乙说:“对对对,艾娥真的是很好的!你都不知道,艾娥有多好!——你知道我车上那个搪瓷缸子里装的是什么吗?——夏天是绿豆汤,冬天是什么呢?——是鸡汤!——全都是艾娥亲手弄的啊!”
汤瑾说:“那你就好好去喝艾娥的鸡汤。”
“唉——”仝小乙长叹一声:“你真善良啊,始终在替艾娥着想。”
汤瑾跟他没话可说。汤瑾发现了,这个“摇骰子的”仝小乙太简单了。这种简单初看是可爱,看久了就是可耻,是严重地认不清形式,摆不正位置!仝小乙对她的态度也变了味道,连唯唯诺诺都谈不上,简直就是自以为是地死皮赖脸。
汤瑾正式驱逐仝小乙:“我们的事到此为止,你清醒一点!”
仝小乙陷入在空前的煎熬中。摇骰子,打乒乓球,只要他发了狠,局面就很笃定——对着自己使劲就行了。爱汤瑾,却是个需要回应和配合的事,汤瑾要置身事外,他的一腔热血就没了着落。仝小乙觉得妨碍着他和汤瑾的,只有艾娥。终于,仝小乙跑到汤瑾家来,以一副悲壮的神态向汤瑾汇报:“我要和艾娥离婚,我全告诉她啦,我求她成全我们!”
仝小乙经过了怎样艰苦卓绝的斗争汤瑾并不知道,汤瑾只是看到仝小乙整个人像脱了形一样,本来精瘦的样子,现在有些骷髅的架势。汤瑾讨厌仝小乙骷髅的架势。汤瑾也不想听仝小乙神经兮兮的话。仝小乙千辛万苦得来的决定,换回汤瑾的一句:“你不要乱来!”本来有些规劝的意思,但汤瑾说出来就成了颐指气使。
仝小乙还在一厢情愿地判断着汤瑾:“你真善良,可是没办法,我们继续瞒着艾娥,才是不道德的!”
汤瑾听着生气,变了脸,干脆就赶仝小乙走了。仝小乙还钻在他自己的牛角尖里,又不敢拂逆汤瑾,只好悻悻地离开。仝小乙离开的背影,像具移动的骨架标本,即使隔着衣服,都好像能让人看出一根一根的肋骨。汤瑾心里也有些发软,但也只是那种爱莫能助的软。汤瑾觉得这个仝小乙实在是没长大。就是这一次,电视台拍下了仝小乙从汤瑾家出来的画面。
3
周瑶石说到做到,以组织名义派人去电视台交涉。结果似乎不坏,电视台方面称,节目一定要做,但承诺只讲委托人夫妻间的矛盾,不会涉及汤瑾的名字和形象,并且,保证不出现和文化局有关的任何画面。汤瑾在家里得到消息,心里松了口气。周瑶石传达完毕后说,现在没问题了,他在‘格桑花’等汤瑾。
汤瑾开始收拾自己。令汤瑾意外的是,短短两天,自己小腹多余出的那块肉,居然令人振奋地没有了。现在,汤瑾穿上了那条一度显得别扭的新裙子。对着镜子,汤瑾把自己收拾成了一个礼物,而这个礼物,是要呈送出去的。挑选鞋子的时候,汤瑾联想起艾娥送还给自己的那双鞋。汤瑾想,道理都是相同的,连艾娥这样的公交车司机都懂得,自己有什么理由不遵循呢?
到了“格桑花”,没想到康至也在,和周瑶石一起坐在包厢里。康至在看报纸,汤瑾犹豫了一下,还是坐在了他身边。
周瑶石坐在对面,一边吩咐上菜,一边严肃地对汤瑾说:“小汤你要吸取教训。”
汤瑾有些难堪,没料到周瑶石并不对康至隐瞒这件事。康至事不关己地看他的报纸,好像他们完全是在谈公事。
周瑶石说:“以后和社会上的人不要走得太近,不过是个小时候的邻居嘛,这么多年不打交道了,你知道他什么底细?尤其是异性关系,一定要注意,这不是,惹出麻烦了吧?你知道你是清白的,可是别人会诽谤,现在这种人很多的,庸俗,低级。你问问康至,他是做律师的,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吧?”
康至放下报纸,沉思了一下说:“是很多,扑风捉影,最后就闹到打官司的地步。”
菜上来后,周瑶石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汤瑾看看康至。康至正在专心啃一块羊排,等了一阵才明白汤瑾是在让他来回答。
康至说:“什么时候都可以啊,大家都是成年人,婚姻自由嘛。”
汤瑾料到了康至会这么说。这就是律师康至的风格,答非所问,却又没什么漏洞。
周瑶石说:“那就抓紧一些,你母亲总问我你们的进展。”
康至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汤瑾已经比较适应康至的这种态度了,并没有多少不满的情绪。怎么说呢?康至大差不差,关键还是周瑶石“钦定”的,她就要顺应这个形势。前段时间汤瑾怀孕了,她可以肯定,这是在康至办公室弄出的结晶(因为康至是即兴式的,所以无从预防),结果汤瑾自己去医院解决了,然后在家不事声张地躺了三天。
吃完饭,康至要走,说明天有个案子开庭,他必须回去准备一下。康至问汤瑾:“跟我去办公室?”周瑶石怡然自得地剔着牙。汤瑾熟练地说:“这两天没去局里,我有些事要跟周局汇报一下。”康至无可无不可地耸下肩,自己走了。有时候汤瑾觉得,康至在周瑶石面前,有股大智若愚的味道,好像水面下藏着股暗流,这让汤瑾既兴奋好奇,又焦虑不安。
后来在周瑶石专门的房间里,汤瑾告诉周瑶石,康至一直就是这么个避实就虚的样子,好像随时能和她结婚,但又从来不着手落实,让人猜不透,“神秘莫测”得很。汤瑾是在有意强调康至的“神秘莫测”,周瑶石却没有充分领会:“康至在国外待得太久,学了些外国人的态度,就是比较尊重别人的自由,他没有反对,其实就是在等你决定。”
汤瑾幽幽地说:“我总不好逼他结婚吧?”
周瑶石大约听出些别的情调,意味深长地搂搂汤瑾的肩膀,换了话题:“你这次的事情很复杂。我刚得到消息,这次竞争宣传部位置的,除了我,另一个就是广电局的曲局长。现在这个时候,我们竞争,就是文化局和广电局竞争,偏偏你又出了事,偏偏还犯在他们的电视台手里!”
汤瑾瞪大眼睛,一脸的无助。周瑶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吧,搂在汤瑾肩上的手加了些力气,就像上帝之手,给人以抚慰,让汤瑾觉得,这样的一双手是没有什么摆不平的。
结果周瑶石这次却失手了。汤瑾遵照周瑶石的安排在家休息,消息是康至传来的。康至在电话里有种抑制不住的兴奋劲:“看电视看电视,都市频道!”
汤瑾打开电视就看到了自己。
电视在播放《情感踪迹》栏目的预告片:一个是神奇的“骰子王”,一个是前途似锦的女干部,他们因何陷入在情感的旋涡之中……伴随着这些字样,汤瑾隔着一道门缝出现在画面中。门缝中汤瑾的那张脸,像一个任意被截取的活体标本,它以递进的方式连续定格,不断叠加着放大,最后充斥在整个屏幕上。于是,那张脸上的疑惑被放大成了惊恐万状,难能可贵的镇定却成了外强中干。
汤瑾看痴了,觉得自己跳离了自己,然后又一下一下反扑过来。画面中的脸每递进一次,汤瑾都不由自主将脸躲闪一下。
接着艾娥出现了。艾娥对着镜头说:“她为什么不敢开门?她不敢开门肯定在里面嘛!”艾娥在掩面哭泣,手放下来,就是一张遍布着伤痕的脸。然后是仝小乙。仝小乙穿着黑色的风衣,戴着黑色的礼帽,系着白色的围巾。仝小乙在表演,骰子摇得哗啦啦。仝小乙从汤瑾家的楼洞出来了,一摇三晃,单薄得像一片纸。然后又是汤瑾。汤瑾在上自己的车。镜头也在一摇三晃。汤瑾的车也在一摇三晃。
这时候,汤瑾才发起抖来。
手机一直在响。然后是家里的座机。汤瑾举起电话,才发觉又是手机在叫了。
“这是阴谋!完全是阴谋!我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不是康至打电话,我还被蒙在鼓里!”汤瑾抖着,手机里周瑶石的愤怒被抖出了惊惶的味道。
周瑶石说:“你要镇静!”
汤瑾鬼使神差地回了一句:“嗯,你也要镇静。”
周瑶石咳一声,说:“我很镇静!明天我亲自去电视台,你也必须去,是要正面较量一下了。”
“正面较量”这个强悍的词组灌进汤瑾耳朵里,让汤瑾不自觉地凛然起来。凛然起来的汤瑾瞬忽意识到,原来这个世界上也有周瑶石措手不及的地方。这个发现竟然让汤瑾有些激动。激动什么呢?汤瑾自己也说不清楚。汤瑾只是觉得自己因此都有些不可思议地振作了。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啊,也不靠神仙皇帝,汤瑾要自救!汤瑾几乎要哼出意气风发的歌来了。汤瑾翻出了电视台一个编导的手机号码。这个编导算是个熟人,搞过文化局组织的晚会——就是那次仝小乙配合的“抵制黄赌毒”。手机通了。汤瑾镇静得连自己都感到欣慰:必要地寒暄,巧妙地切入正题,婉转地拜托,最后是恰当地暗示。汤瑾像是在例行公事,那样子,完全就是个经过锻炼和培养后的合格的办公室主任。
编导也是明白人,很坦率:“停播?汤主任,真的很遗憾,这个忙我可帮不上。现在节目竞争太厉害了,要跟黄金剧拼,要跟同类节目拼,要和收视率拼,简直是血肉横飞,每个栏目都是自己养活自己,我怎么能让人家撤节目?——如果是我的节目,没问题,你汤主任一句话,我就是不吃这碗饭了也给你坚决撤下来!实在是鞭长莫及,鞭长莫及啊!”
汤瑾礼貌地说:“好的,不好意思,为难你了。以后多联系,我们合作的机会应该不少。”汤瑾想起来了,刚才电视中仝小乙表演的镜头,应该就是出自这位编导之手,而那次合作,自己是亲手把两万块钱塞在这个编导包里的。
合上手机后,汤瑾还保持住了一阵泰然自若的风度。随即,像建筑物定向爆破时那样,有一个短暂地,很内敛地轰鸣,然后骤然坍塌。这个时候的汤瑾,才真正地被这个事件击中了。
看来还是有必要重温一下热力学第二定律,它可表述为:在任何闭合系统中无序度总是随时间而增加。换言之,就是——事情总是越变越糟。
第二天汤瑾和周瑶石一同去了电视台。同行的还有局里的工会主席老赵。一切宛如一场正常的公务。汤瑾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破绽,她太平静了,让老赵都有些不安了。老赵是个快退休的女人,一贯慈眉善目。坐在车上,老赵一路把汤瑾的手捂在自己掌心里,时不时还拍一拍。这拍一拍,是安慰,是声援,还是沉痛的叹息?让老赵想不到的是,汤瑾后来一把抽回了自己的手,唰地一下,那态度,居然是忍无可忍的意思。
电视台称得上戒备森严。门卫不由分说地拦住他们一行人,直到周瑶石打了电话,从楼里迎出一位台长。台长很热情,对周瑶石连呼“失礼”。周瑶石打着哈哈:“我是专门来烧香的。”台长说:“周局就是来烧楼的我们也热烈欢迎!”就这么嘻嘻哈哈地上了楼。周瑶石被让进了台长的办公室,老赵陪着汤瑾见到了《情感踪迹》的制片人。
对方是一个和汤瑾年龄相仿的女人。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一起,彼此都有些吃惊。她们双双发现,对方衬衫上别着的那枚胸针,和自己的居然款式相同,就像某个秘密组织特殊的徽章一样。汤瑾对这次会面不抱什么幻想了。汤瑾觉得自己碰到了一个同类。而同类,往往就是天敌。
果然也是这样。女制片人的态度说是傲慢都不为过,她面对着汤瑾时,下巴始终是微微翘着的。汤瑾不甘示弱,同样报以自己的下巴。汤瑾在心里做了很富想象力的假设:说不定,这个女人正是那个什么“曲局长”的女人,她是在代表她的男人“正面较量”……这么一想,汤瑾的心里就是一痛——自己呢?能像人家这样,代表周瑶石“正面较量”吗?汤瑾的魂跑掉了,结果始终是老赵在交涉。老赵夹在两个下巴之间,把交涉弄成了是非。
老赵眉开眼笑地说:“同志,你们的节目我经常看的,你自己也做主持人吧?我认得你!你们的节目是怎么做的呢?好看!我以前认为都是胡编乱造,原来还都是真有其人啊。”
女制片人说:“是的,戏剧性和真实性,是我们节目的宗旨。”
人家的话很专业。和人家比起来,老赵就像个家庭妇女了。
老赵说:“你们的素材都是从哪儿来的?”
女制片人说:“我们从打电话寻求帮助的人里面选择采访对象,有时候记者也会主动去找,看需要吧。”
老赵说:“那你们这期节目是怎么弄的?”
女制片人说:“是委托人自己找来的,之前我们的记者和她有个沟通,觉得她基本还是可信的,而且,她也有表达的意愿,这些都符合我们的要求。”
老赵变得有些严肃了:“你们凭什么觉得她可信呢?如果那个女人利用你们扭曲事实,你们不就上当受骗了吗?”
女制片人说:“我们有自己的专业经验,怎么说呢?长期从业,我们的判断能力是可以培养和锻炼出来的。”
汤瑾哼一声,下巴翘得更高了——培养和锻炼,陈词滥调!
老赵也不以为然:“我是说万一,万一有人成心利用你们呢?”
女制片人说:“这样的事情我们也遇到过,有人为了其他目的找我们,但我们也会跟着拍,结果,到最后在节目中把他不正当的目的暴露出来。”
老赵抢着说:“欲擒故纵!”
女制片人说:“对,可以这么说。我们会因势利导。”
老赵异想天开地说:“那么这次节目,你们会不会也是在因势利导啊?最后还我们汤主任一个清白?”
女制片人笑了:“这个你到时候看节目就知道了。”
老赵也跟着笑,但一看汤瑾的脸色,立刻意识到自己的立场有些问题。“不过,我还是觉得你们有漏洞,毕竟是靠经验,可有时候经验害死人啊,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老赵大约觉得还不够犀利,转而开始贬低:“据我了解,现在的记者年纪都很轻的,工作也不踏实,有时候乱下结论。”
女制片人说:“这种个别现象也许有,但如果你是在说我们,请拿出证据。”
老赵说:“是啊,要说证据,大家是不是都应该拿出来啊?你们拍我们汤主任,有证据吗?”
女制片人说:“我们相信自己的镜头,让镜头说话。我们只负责真实地呈现。”
这时候汤瑾开口了:“请问,你们采访仝小乙了吗?他怎么说?”
汤瑾突然意识到,正本清源,仝小乙才是个关键。
女制片人说:“我们当然希望他能够表态,但很遗憾,就像你一样,他拒绝采访——当然,这是你们的自由。”
汤瑾激动了,觉得已经被对方下了判决,和仝小乙成为了“你们”。汤瑾质问:“既然是夫妻矛盾,你们怎么能听信一面之词?”
女制片人说:“我们不简单听信任何一方,一切交给观众,观众会有判断的。”
“我抗议你们这样做!”汤瑾失控了,“你们是在侵犯我的生活!你们必须停止!”
“没法停止了,片子已经剪好,进入播出流程了,我们有我们的规矩——” 女制片人很从容,像一场战斗一样,不忘撷其要害,给汤瑾最后一击,“如果不是你们局长亲自来,你们连电视台的楼都上不了。”
汤瑾和老赵从楼上下来,周瑶石已经站在楼下了,那位台长依然陪在身边,两个人谈笑风生。告别的时候,这位台长还主动和汤瑾握了握手。
一上车,周瑶石的脸色就凝重下来:“没有余地了,只有通过法律渠道追究他们的责任了!”老赵附和说:“对,告他们,要他们赔偿名誉损失!”说着,又不自觉地去拽汤瑾的手,手伸出一半,又收回去了。汤瑾是一脸欲哭无泪的凄然,但两道眉毛却是向上刺的,像牛角,随时要挑人。
现在这件事已经不是汤瑾的事了,或者说,不完全是汤瑾的事了。现在这件事成了周瑶石的事。“阴谋!”周瑶石用这个词定义这件事,而这个“阴谋”是针对他的,是广电局曲局长和他的一场政治角力。这虽然只是个揣测出来的局面,但周瑶石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对手,他必须反击,借此机会争取为自己加上一分。
周瑶石说:“用法律的手段打赢这一战!”
汤瑾沉默着,心里出现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似乎是撞到了一件好事,自己不应当来和周瑶石抢。周瑶石向康至咨询,打赢官司的胜算有多少?康至毫不迟疑地答复:十拿九稳。周瑶石让康至来“格桑花”商量,康至却“神秘莫测”地说,这是正规业务,他们应该来他的办公室谈,听上去是一种很严谨的专业态度,很让人感到放心。
坐在自己办公室里的康至,形象很好看,斯文儒雅,气宇轩昂,这也是当初打动汤瑾的一个原因。康至居然录下了预告片的内容,“这很重要,必须录下来,正式播出的时候,更要录下来。”显然他已经是未雨绸缪了,有些跃跃欲试。周瑶石和康至讨论得很细致,很热烈,把不长的一段录像翻来覆去地看,既像是研究又像是观摩:快进,慢放,暂停!这件工作还是放在律师康至的办公室比较合适,如此才相得益彰,有一种理性的法律精神在里面。
眼前的一切弥散出一股燠杂的气息,让汤瑾觉得,她只是一个陪衬,或者是一个必要的由头。这两个男人凌驾于她之上,根本无视她的存在。他们并不追究她是否真的和仝小乙有染,似乎这是个不言而喻的问题,至少,也该是个心照不宣的问题,他们只需要预设出汤瑾的清白,并以此启动法律的武器。这就是汤瑾目前的形势和位置。汤瑾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有些侥幸的窃喜?
汤瑾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形势和位置里,反而从焦虑不安中摆脱了出来,她只是有种深深的倦怠,倦怠到都有些乏味的地步了,牛角一样的眉毛垂了下来。一切都由他们来决定,汤瑾需要做的只是以原告的名义签署正规的法律文件。那份委托书的格式让汤瑾觉得有些滑稽,姓名,年龄,性别,诸如此类,依次填下来,汤瑾就把自己填出了陌生感,似乎自己真的是一个需要被重新描述的人,而事实上,就在这间摆着大部头法律典籍的办公室里,她曾经怀上过一个孩子。
真的要起诉吗?这是周瑶石的事,这不是汤瑾的事。周瑶石的态度斩钉截铁。第一被告是电视台,第二被告是艾娥。汤瑾内心一颤,回到现实中:“艾娥也要告吗?”康至同样斩钉截铁:“必须要告——这是个法理问题,她是重要的一环。”他们都在斩钉截铁,汤瑾完全是被动的,好像露一下头,一把铁锤就敲下来。何况,汤瑾既不是钉也不是铁。
三个人弄到很晚,然后一同出去吃饭。从办公室出来,站在电梯里时,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的汤瑾突然大叫了一声:啊——
啊!这完全是从肚子里自己跑出来的声音,连汤瑾本人都吓了一跳。三个人面面相觑。汤瑾尴尬地笑了。
4
作为汤瑾的律师,康至主动联系那位女制片人,但对方始终没有接听他的电话。“只有法庭上见了。”康至如释重负地说,似乎这反而是他愿意看到的局面。
《情感踪迹》两天后正式播出。汤瑾要提前把母亲接到自己家住。汤瑾怕母亲看到这期节目。除此而外,汤瑾似乎再没有其他顾虑了。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汤瑾已经是一个任其摆布的态度了。起初汤瑾觉得很无辜,所以忿然。但是,当她把艾娥列为被告时,就不觉得自己非常无辜了。汤瑾转为一种伤感的内疚。这种内疚是对于艾娥的,也是对于自己的。汤瑾感到艾娥和她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这种情绪很抽象,类似于把世界划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主动的,一部分是被动的,而汤瑾和艾娥,都属于被动者。这样的划分,让汤瑾的内疚有别于检讨,反而让她生出一股对于自己的怜悯,有些自怨自艾,有些莫可耐何的惆怅。汤瑾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艾娥幸运,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形势与位置,她目前的形势和位置,一点也不比一个弃妇强。汤瑾对自己说:“你是个可悲的女人!”
汤瑾的母亲不算很老,但自从汤瑾的父亲去世后,性情就具备了老年人的一些特征,顽固,愤懑,颠三倒四,喜欢像一个孩子般地虚张声势。母亲看不惯汤瑾的生活态度,并且乐于直言不讳,最严厉的指责是说汤瑾“好吃懒做,不切实际”。母亲此言是针对汤瑾离婚说的,母亲认为汤瑾好端端地把自己变成个离了婚的女人,正是这样的坏思想在作祟。母亲的总结并没有切中要害,但“坏思想”汤瑾自认的确是有一些的。老一辈人的生活何其单纯,相对于母亲的单纯,汤瑾觉得自己的生活复杂到了都有些令人发指的地步。既然如此,母亲简单粗暴的批评,就是不必要,也没办法回应的,大家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形势和位置不同,因此切合的实际当然是不同的。汤瑾适当地回避母亲,只是偶尔去看望一下,不要彼此折磨就好。
汤瑾去接母亲,让母亲和自己住几天。母亲不理解,一开始是拒绝:“我为什么要和你住几天?我又不是没有家,我又不需要你养活。”汤瑾哀求道:“是我需要你好吧?我一个人很孤独,你陪陪我好吧,妈妈?”
汤瑾拉着母亲往回走。车开到半路,突然迎面一辆公交车逆行径直撞了过来。汤瑾吓傻了,猛踩刹车。公交车近在咫尺了才侧转方向,紧贴着汤瑾的车身风驰电掣地呼啸而过。汤瑾都听到了公交车上的一片惊呼。汤瑾把车刹在路边,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公交车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汤瑾看到了居高临下的艾娥。那个瞬间居然显得无比漫长,漫长到汤瑾都能够看清楚艾娥脸上那种笑盈盈的表情,这种表情最吓人,就是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直到母亲下了车扬长而去,汤瑾才回过神。母亲说死也不坐汤瑾的车了:“吓都给你吓死啦,我不如自己走,累死也比吓死好!”汤瑾好说歹说才把母亲劝回车里,一路上顾不得胡思乱想,慢吞吞地开着车,沿着路边谨小慎微地走。
回到家汤瑾心里的余悸才泛上来,不寒而栗。汤瑾利令智昏地想,和艾娥沟通一下……二十万差不多吧?这是汤瑾目前能拿出的数……给艾娥二十万,这件事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掉吧?但一转念:这种沟通的性质像行贿,万一再被艾娥曝光出来,自己的罪名就完全被坐实了。而且,即使艾娥接受,周瑶石和康至也不会同意,他们现在热情洋溢地需要一场官司,她私下里和艾娥做交易,就是背叛他们。
汤瑾是真的深受刺激了,如果说之前她还有些恍恍惚惚,那么今天艾娥开着公交车把她一下子挤到悬崖边了。汤瑾恐惧,悲伤,深感孤立无援的滋味。本来和汤瑾都是“被动者”的艾娥,现在以一个疯狂杀手的姿态,与汤瑾划清了界线,于是,整个事件只有汤瑾一个人在受难了。
晚饭母亲要在家里吃。汤瑾平时是不做饭的,所以家里有米无盐。为了避免母亲指责自己“好吃懒做”,汤瑾只有下楼去采购。小区里就有超市,汤瑾大包小包地买了来,楼上到一半,就听到了仝小乙和母亲的对话。
母亲说:“汤瑾不在家。你是谁呀?”
仝小乙说:“是我呀,唉呀,阿姨是我呀。”
母亲说:“我不认识你的。”
仝小乙说:“你怎么会不认识我?你这不是说瞎话吗?你让我在这等一下,汤瑾回来了你就认识我啦。”
母亲发怒了:“我说了不认识你就是不认识你,走走走!”
然后是一声响亮的关门声,接着是仝小乙踢踢趿趿的脚步声。汤瑾赶忙撤出楼洞,躲在一棵梧桐树后面。仝小乙蔫头耷脑地出来了。以前的仝小乙,虽然谈不上体面,但也自有一股精干利落的样子,如今,他已经完全是一副落魄相了,灰头土脸,萎靡不振。人的表情也是有一身衣服的,有的人很光鲜,有的人,就很褴褛。仝小乙表情的衣服现在就褴褛毕现,让人能一下子看到可怜的灵魂。汤瑾在树后目不转睛地窥视着面目全非的仝小乙,心中出现一种同病相怜的情绪。直到仝小乙消失在视线里,汤瑾才郁郁地上了楼。
母亲对汤瑾说:“刚刚有个人敲门,我一看就是个坏人,他还说认识你,我才不信他呢,我把他赶走了。”汤瑾放下东西,走到窗口向下望,就看到了那个“坏人”正蹲在小区门前的路沿上。
汤瑾一声不响地进厨房做饭,菜刀加倍地剁出抑扬有致的节奏。母亲兴冲冲地跑到厨房里来,手里拿着本东西,指在上面对汤瑾说:“这个明星我认识,是我们家的邻居,你那时候太小,恐怕已经不记得了。”这本东西是仝小乙以前留下的,全是些关于他的剪报,被他收集在一起,很隆重地装订成册。汤瑾顺着母亲的指头看,那上面的仝小乙的确很陌生,似乎是个虚拟出来的舞台角色。
吃过饭汤瑾陪母亲一起看电视。电视早已经被汤瑾动了手脚,遥控器藏起来了,频道只固定在几个中央台上。
母亲对此很惊讶:“你的电视太落后了,连湖南卫视都看不到,为什么宁可买辆车也不买台好一些的电视呢?车再好,也是摆在外面让别人看,电视可是摆在家里让自己看的啊。你这就是虚荣。”
汤瑾很烦躁,顶撞道:“这根本就是两回事,你东拉西扯的干什么呀?想训我,你找找合适的理由!”
母亲不说话了。过了一阵,汤瑾开始为自己的态度后悔,一回头,却看到母亲坐在沙发里打起了盹。汤瑾的眼泪一下子就滚了出来,泪眼婆娑地望着母亲发呆。汤瑾和母亲长得还是很像的,此刻,汤瑾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老时候的样子,臃肿,垮蹋,不可收拾地堆在沙发里假寐,嘴角挂着亮晶晶的涎水。汤瑾灰心丧气地想,母亲这样思想很好的人,最终都难逃一派狼藉的局面,那么,自己这种有着“坏思想”的人,还能够有什么指望?绝望啊,汤瑾想,真是绝望!
就不要再温习科学定律了,现在的汤瑾已经领会到科学的精神了,两个字:绝望。
当天的节目汤瑾没有看。但节目造成的后果立刻波及到汤瑾。当晚就有几个平时不近不远的朋友打来电话,谁也不提节目的事,虚于委蛇,哼哼哈哈的,最后无一例外地让汤瑾“保重”自己。这种关怀当然是荒谬的,既然科学定律摆在那里,“保重”之说就是反动的,有螳臂挡车之嫌。让汤瑾略感意外的是,前夫居然也来电话了。前夫毕竟是前夫,开口就说:“我在电视里看到你了,你要坚强些。”汤瑾有些感动,不禁想起这个男人的诸般好处。既然“更糟”是个趋势,那么回望反而是好的,这似乎是个可以被推导出来的结论。
第二天,汤瑾去地下车库开车,那个保安直直地盯着她看,然后突然醒悟过来似的,换上一张兴高采烈的表情。汤瑾目不斜视地把车从他眼前开过去,那车速,就是一种凛然的车速。汤瑾知道,从现在起,自己就必须习惯这种兴高采烈的表情了,全世界都将换上一副兴高采烈的表情,而她,将凛然地“正面较量”之。
汤瑾到康至办公室时,周瑶石已经到了。康至把窗帘拉上,开始播放昨晚的节目录像。汤瑾很平静,因为这里的气氛太像一场会议了。节目没有太多超出预告片的内容,更多的是艾娥的哭诉,那个身兼主持人的女制片人很会“因势利导”,虽然没有明确的结论,但所有问题的设计都带着鲜明的倾向性。节目在最后给观众留下一个问题:
“骰子王”为什么移情别恋?是看上女干部的财富了吗?显然,这个答案不能令人信服——“骰子王”身怀绝技,并不缺乏兑现成财富的条件。也许,更深处的原因,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也许,在这个情感大范围贬值的时代,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是如何踏上了这条崎岖的情路……
汤瑾觉得节目总结得蛮好,“如何踏上了这条崎岖的情路”,自己的确是说不清楚。
在这一刻,一个重要的现象出现了,那就是,节目触动了汤瑾——“骰子王”为什么移情别恋?汤瑾想到仝小乙种种魂不守舍的样子,的确是有些“爱”的嫌疑。然而“爱”这个字一旦闪现,就让汤瑾有种隐隐作痛的迷惑。要知道,这之前汤瑾根本没有把“爱”和仝小乙联系起来想过。在汤瑾眼里,“爱”这根线太粗了,简直就是绳索,跟本穿不过仝小乙这个小小的针眼。
康至总结道:“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诉讼程序了。我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本次节目的收视率进行调查,我们希望它越高越好,那样,我们的诉讼请求反而会更有力。”
周瑶石微微点头:“对,这符合辩证法。”
然后他们一起看着汤瑾,真的像是会议一样,需要每个人都表表态。而汤瑾,也真的像是在会议上走神的人一样,抱歉地向大家笑了笑。
周瑶石体贴地说:“小汤的压力是太大了,不过还是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我看,这件事告一段落后,你们就抓紧把婚事办了。”
照例,接下来要一起吃顿饭。
汤瑾觉得自己有些头重脚轻,像在单位请假一样地对周瑶石说:“周局,我母亲在我那儿,我要回去给她做饭,先走一步好吗?”
汤瑾出来的时候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她并没有回家,而是驱车驶向了郊外。开出城三十多公里,有一片很大的水塘,汤瑾以前来过,记得这里很安静,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到些水鸟。
今天的运气显然不太好,汤瑾到了的时候,不但没有看到水鸟的影子,天空也突然阴沉下来。
汤瑾拉下拴手,把座椅放倒,躺在车里。
过了一会儿,太阳从云里钻出来,将一条明亮的光柱直直地射进车窗,正好戳在汤瑾的脸上。汤瑾闭着眼睛,眼皮上跳动着细碎的光斑,像被人调皮地逗弄着。
这时候汤瑾想起了童年的一些往事:哪一次和仝小乙捡了只野猫啦,哪一次和仝小乙结伴去公园,结果双双失足落水啦,也是诸如此类。这些事本来在汤瑾的记忆里并不如何深刻,不是仝小乙重三复四地说,汤瑾基本上是记不起的。但是现在,汤瑾自己想起来了,而且比仝小乙讲的更详细。譬如,那只野猫一直养在汤瑾家,后来它却再次出走了,而且是一去不复返;那次落水的后果是,他们两个人不得不把裤子脱下来,迎风招展,力图快些晾干……
汤瑾躺在车里回忆这些事,体会出了仝小乙热衷于回忆的妙处。原来,回忆比展望要可靠得多,能够让人和煦,给人一种自洽的安宁。汤瑾在回忆中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后来手机铃声吵醒了汤瑾。是康至打来的,说他刚从汤瑾家出来,问汤瑾在哪儿。汤瑾随口说明了自己的位置,然后继续闭上眼睛睡觉。
我们的汤瑾疲惫了。此刻,她不想动任何脑子,好像灵魂出窍了一样。
等汤瑾再睁开眼睛时,就看到了康至。康至坐在汤瑾车里,自己的车停在旁边。猛然间车里多出个人,汤瑾当然被吓了一跳,等看清楚是康至时,就有些尤在梦中的感觉。然而梦到康至,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啊?
汤瑾没头没脑地笑起来,用一种梦的语调问康至:“你怎么来了?”
康至不回答她,眼睛望着车外的水塘说:“嗯,是块好地方。”
汤瑾就不再问下去了,恍惚地望向水面,有些虚无。
一刻后,康至开口说:“你告诉我,你和那个仝小乙是清白的吗?”
汤瑾依然望着窗外。这个问题让汤瑾很激动,心里像被烫了一下,霎时充满了千回百转的忧愁。汤瑾暗暗地想,终于有人对这个问题表现出兴趣了,就是说,自己的清白与否,并不是无足轻重和可以被忽略不计的了。
汤瑾说:“不。”
说出这声“不”的时候,汤瑾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康至的头转过来,看着汤瑾:“嗯,谢谢你对我说出实话。这很重要。”
“很重要?”汤瑾觉得自己的心在抖了。终于,自己的清白成为了“很重要”的事!汤瑾多么希望这个男人严厉地把她拷问下去,哪怕,一直把她拷问到需要忏悔,那么她就要像个叛徒似的变节,哭喊着请求被原谅,甚至,她会毫无保留地连周瑶石也供认出来,然后,发誓忠贞不渝,洗心革面,把生活树立成光明磊落的样子。
“是的,很重要。如果对方在法庭上拿出不利于你的证据,我们会很被动。在我看来,最有可能对你形成不利的因素,就是这个仝小乙。他是个潜在的危险。所以,我想知道你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汤瑾做一个叛徒的渴望被粉碎了,桥塌路断,说是心如死灰都不为过。原来,康至所说的“重要”,依然是他的职业标准。
“那么,现在我危险吗?”汤瑾揶揄地问。
“这取决于仝小乙,如果他站在你的立场上,那么,你就是安全的——你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证据在对方手里,比如,信件,短信?”
汤瑾认真想了想,结果是:没有。汤瑾有些遗憾,有些失落。自己和仝小乙这算是什么?连个“证据”都没留下来,即使有那些身体的“孟浪”,也都是没有“证据”的,是无效的。汤瑾别出心裁地想,自己手里倒是有康至的“证据”,前段日子堕胎的各种单据全部被她很好地保存着呢。
康至等不到她的答案,就做出了相反的判断:“你最好设法接触一下仝小乙。劝他不要节外生枝。你告诉他,事情弄到今天这一步,只能用法律手段来调整了,让法律把他妻子制造出的混乱平息掉,这样,对你们两个人都是保护,你们都需要法律用判决书来给你们平反。这就是法律的意义,虽然它很难在事先建设什么,但它可以在事后进行修复。至于对于她妻子的追究,我们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只要法庭做出判决,私下里,我们可以不要求她执行。”
汤瑾觉得自己坐在课堂上。康至呢,是在讲一堂生动的课。去芜存菁,要点是以下关键词:节外生枝,调整,平息,保护,平反,建设,修复,控制,判决,私下里。后来康至俯下身子吻她的时候,身体弥漫出萧杀之气的汤瑾看到,有一只水鸟像预示着好运气般地,落在了平静的水面上。
康至的身体压过来,从汤瑾的角度看,这只好运鸟似乎就站在康至的肩膀上。
5
现在,汤瑾有了充分的理由去和仝小乙见一面。
表面上,汤瑾是按照康至的意思,去劝劝仝小乙“不要节外生枝”,实际上呢,汤瑾也有见一见仝小乙的愿望。这个愿望是在她望着康至肩膀上那只幸运鸟时蒙生出来的。汤瑾有一个问题要在仝小乙那里得到说明,那就是:“骰子王”为什么移情别恋?在这个情感大范围贬值的时代……如何踏上了这条崎岖的情路?这是《情感踪迹》提出的问题,也是汤瑾的问题。
汤瑾打电话给仝小乙,仝小乙在电话里像濒临绝境的困兽一样发出呻吟:“你再不见我就可能永远见不到我了,唉呀,我快死掉了……”
汤瑾和仝小乙如约来到了“浮水印”。服务生认出了他们,兴高采烈地为他们服务。
两人坐在窗边的位置上,秋天的阳光大面积地照在他们身上。阳光太好了,好到把空间都放大了的地步。阳光里的一切都明晃晃的,显得无比空旷,更映照出人的卑微。
仝小乙形容枯槁,一双手放在桌面上绞来绞去,十根铁丝一般的手指眼看就要缠绕得不可开交了。
汤瑾心里有些柔软的怜悯,她说:“你不该动手打艾娥。”
仝小乙一脸的苦不堪言:“我没有打她呀,唉呀,她自己用头去撞墙,嗵嗵嗵,我挡都挡不住,我把她拖到床上,她一翻身,就去撞床板……”
汤瑾的心缩住,艾娥那张笑盈盈的脸飘向她。
汤瑾说:“你把事情弄糟了。”
仝小乙把头埋进怀里说:“我想好了,还是要和艾娥离婚,我是对不起她的,我爱上你了,就不该再和她做夫妻了,那样的话,我就是不讲道理的人了……即使我们还在一起,也会一辈子都踏实不下,我会一辈子都不敢正眼看她的,我都不敢想,还喝她的鸡汤……”
汤瑾惆怅地看着他:“你爱我什么呢?”
仝小乙说:“不知道哇……我也说不清楚,我就是很想你,以前我很喜欢和艾娥睡觉,可是后来,我和艾娥睡觉的时候想的就是你……我把艾娥的身子想成你的,可是一摸,又发现不是,唉呀,不一样哇……”
泪水涌上了汤瑾的眼睛。这个回答太不能令汤瑾满意了,什么“身子”呀“睡觉”呀,还是个“孟浪”的架势,完全没有达到汤瑾内心的指标,和她隐秘的渴望背道而驰。爱情依然还是条绳索,仝小乙的针眼依然还是太小。此刻的汤瑾,形势有些模糊,位置,也有些错乱,她一反常态地有着一种“穿针引线”式的细腻,像凝视一枚针眼般的全神贯注——居然在甄别爱情了。
汤瑾把脸转向窗外,张大眼睛,仿佛是在晾晒里面的泪水。
仝小乙鼓足勇气问:“你爱我不爱呀?”
汤瑾转过头,正视着他,认真地回答:“不爱。”
仝小乙似乎并不意外,头重新埋下去。
汤瑾说:“我向法院起诉艾娥了。”
仝小乙吃惊地抬起头,迷惘地看着她。
此刻汤瑾心里是种恶毒的凶狠,有种要践踏什么的放肆和嚣张。这种穷凶极恶是没有来由的,起码,不完全是针对着仝小乙的。汤瑾是对着包括自己在内的虚无发泄:“我的生活被你们全搞乱了!只有这样,用法律的手段才能修复!我还要工作,我还要生活,不能顶着这个罪名!”
“可是,你告艾娥什么呀?艾娥并没有冤枉你呀?我们两个人铜铜铁铁的事——”仝小乙匪夷所思地说。
这下,汤瑾的恶毒和凶狠就是有针对性的了,她的脸都青了,觉得这个仝小乙简直愚蠢到了混账的地步:“她没有冤枉我吗?她有什么证据?什么铜铜铁铁的事!——难道,你会去法庭上为你老婆说话吗?”
仝小乙仓惶地摇头:“不会不会,我不会的。”
汤瑾不说话了,调整着自己的呼吸。
仝小乙突然悲伤地哀求:“你能不能不去告艾娥呀?这有些欺负人呀,我们明明对不起她了,你还要去告她,艾娥要是输了官司,她会去死啊!”
汤瑾以一副“正面较量”的凝重摇摇头。
仝小乙的肩膀塌下去,微微地在抖索。这个“骰子王”不能够理解汤瑾的世界,在别人眼里,他的绝技堪称神秘,但他知道,那里面是有道理的,他的手每一下微妙地摇晃,都是在体现这种道理的精神,都是实事求是,都是铜铜铁铁的,所以,拉斯维加斯的骰子们才能规规矩矩地排列起来。因此,世界应该是讲道理的。可是现在,汤瑾不讲道理。
仝小乙绝望地说:“我有两个问题:你不爱我,为什么要和我睡觉?我们睡觉了,你为什么还敢告艾娥?”
汤瑾定定地看着他,是一种放肆完了、嚣张过了的曲终人散之感。
仝小乙说:“这两个问题我搞不明白,死都不会甘心的。”
汤瑾懒洋洋地说:“那你去死死看好了。”
仝小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的右手一直攥成个拳头拄在桌面上。仝小乙深情地看着汤瑾。汤瑾觉得这种深情很讨厌,转过头不去看他。仝小乙在汤瑾眼睛的余光中离开了。汤瑾的眼睛一直看着窗外。窗外是一个宽阔的丁字路口,汤瑾看到仝小乙从人行道上走下来,攥着拳头,若有所失地停在路边,有些拔剑四顾的模样。信号灯恰好在这时候变了,仝小乙面前的车开始启动。本来,仝小乙应该向后退,重新回到人行道上,但是他却突然向前跑起来。刹那间,他被一辆小车弹了回来。随着仝小乙腾空的一刻,一块光斑从他手中抛出,划着弧线落在了窗边。汤瑾只是茫然地看着这一幕。
“出事啦出事啦,撞人啦!”几个服务生叫着往外跑。
汤瑾像被钉在沙发里一样,纹丝不动地张大着眼睛。由于车辆是刚刚启动,仝小乙应该被撞得不厉害,他还能从地上爬起来就是证明——他一爬起来就到处乱找,好像丢了比命更要紧的东西。围观者涌来,很快就把仝小乙包围在里面了。汤瑾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眼前。她看清楚了,仝小乙手中抛出的那块光斑,原来是那枚碎瓷。它就落在汤瑾的眼皮下,隔着玻璃,在阳光下七彩流转,熠熠生辉。汤瑾盯着它,漠然地想起,小时候自己和仝小乙把那些瓷片拣出来时,其实是基于这样一种朦胧的寄托:说不定有一天我们也会被一双大手从严酷的败坏中安然无恙地挑拣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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